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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关注最高检工作报告(之八)
2018-04-26 11:08:00  来源:

  本报北京3月17日电(记者徐盈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并在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中作了专门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六盘水市实验小学教师吴明兰对最高检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表示赞赏。她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高的法律效力。最高检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体现了宪法尊严,彰显了宪法权威,弘扬了宪法精神。

  2017年6月13日,最高检机关举行新任职领导干部和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要求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弘扬宪法精神的表率,做恪守宪法原则的表率,做维护宪法权威的表率,做履行宪法使命的表率,切实担当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捍卫者的历史使命。

  “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不仅是对宪法和法律的庄严承诺,也是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吴明兰说,希望检察人员永远铭记誓言,切实履行承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