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至关重要的一年。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是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面对新时代、新矛盾、新目标、新部署,广东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围绕全省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履行好职责使命,推动新时代广东检察工作有新气象新作为。
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法律监督为中心,以办案为抓手,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促进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执行活动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多领域监督。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准确把握法定案件范围,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更加注重专项立案监督,提升监督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智慧检务与检察监督深度融合,特别是利用好侦查活动监督平台、“两法衔接”平台,提升监督质量。
(本报记者韦磊 通讯员王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