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顾某某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6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时00分
二、听证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公开听证。社会公众可于6月25日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等。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需提前十分钟达到会场,出示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15-89896306
特此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