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听证的工作要求,经本院检察长同意,我院决定对鞠巧兰高空抛物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4月7日
二、听证地点
亭湖区北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三、听证方式
现场听证
四、旁听人数
根据案件情况及听证会场空间,可以允许他人参与旁听。
五、报名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需一人以上监护人陪同;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六、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15-69931604。
七、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请出示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