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5月,城区检察院成立,办公地点设在环城西路151号(原盐城市黄海仪表厂厂房),下设办公室、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共有干警16人。1986年,办公地点迁至剧场路9号。1987年8月,区委明确检察长职级为副处级。1988年1月,成立派驻市税务局城区分局检察室,1996年7月撤销;7月,成立派驻市税务局直属分局检察室,1989年5月撤销。1988年8月,增设控告申诉检察科,成立经济罪案举报室(1991年2月与控告申诉检察科合并)。1990年,区检察院办公地点迁至人民中路55号。1991年2月,增设调查研究室。1992年1月,经济检察科分设一科、二科。1995年5月,刑事检察科分设一科、二科,同时设立民事行政检察科。1995年底,区检察院人员编制65人,实有干警61人。
1996年4月,调查研究室撤销,文秘、调研工作划归办公室承担。1996年5月,成立反贪污贿赂局(二级局,副科级),同时撤销经济检察一科、二科。1998年1月,成立政工科,原刑事检察一科改为审查起诉科,原刑事检察二科改为审查批捕科。1999年1月,成立纪检组、监察室;同年3月,成立监所检察科和法警大队。同年12月,反贪污贿赂局内部增设贪污贿赂犯罪预防科。2000年4月,办公室内设检察技术室;同年6月,反贪局内设综合科。
2002年1月机构改革,撤销法警大队,划归办公室承担(警务科挂牌,对外称司法警察大队),审查起诉科、审查批捕科、法纪检察科分别更名为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渎职侵权检察科。人员编制从75人精减到68人,提前离岗11人。2004年3月,盐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人员编制68人,实有干警66人。2005年12月,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2008年5月,增设案件管理科、检察技术科和人民监督员办公室。2008年7月,区检察院办公地点临时迁至解放北路68号。2005~2009年,四次共增编23人。2010年9月,区检察院迁至现址希望大道59号,人员编制66人,实有干警65人。设有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等8个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