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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五种机制 助力人才兴检
2018-08-06 15:57:00  来源:

  人才问题,历来是事关治国安邦、创业兴业全局的重要战略问题。人才队伍在检察事业发展中同样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通过对全市检察人才建设的不断推进,重点探索实施、建立完善五个方面的制度机制,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全局,助推人才建设工作实现新发展。

  健全完善人才发现机制。要当好“伯乐”,想方设法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和机会。核心是搭建“三个平台”,即:用人平台,牢固树立唯才是举、唯才是用、以才取人的观念,坚决破除论资排辈思想,积极为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展示平台,经常组织开展各类岗位练兵和竞赛,使干警在磨砺中提高、在锻炼中展现,且对在全国全省竞赛中脱颖而出的“十佳”“优秀”等干警,直接纳入重点人才培养计划;竞争平台,把竞争贯穿选人用人、表彰奖励、评先评优全过程各环节,增强危机意识,激活干警潜能,激励全市检察干警在相互竞争、相互学习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健全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加强人才建设,壮大人才队伍,必须高度重视人才的吸纳引进。引进人才,不能简单理解为引进人来,人员招录要着眼特殊岗位专业化需求,坚持逢进必考、公开公正。同时,未雨绸缪、放眼长远,制定人员招录和人才引进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不扎堆、不断弦,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储备。要拓宽遴选视角,扩大遴选范围,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系统内部择优选调等办法,不拘一格、有计划有重点地吸纳引进所需人才。在想方设法抓引进的同时,也要高度关注人才流失问题,千方百计稳定现有人才。核心是要抓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机遇,多为干警特别是检察人才办实事、解难事。

  健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培养要区分层次、分门别类,因人而异、精准施策。要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和分类管理后的新情况新要求,遵循序列管理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针对全体干警搞好分级培训,加强分类指导,促进知识更新。对纳入选拔视野的重点培养对象,要量身打造个性培养计划,实行“列单式”培养。对年轻干警,从进院开始就要根据个人特点制定培养规划。要立足所需人才类型,建立不同类别的检察人才库,健全使用管理办法,并将其作为高层次人才的“孵化器”,实行“集中式”培养。要紧盯每项业务和工作条线,每个条线都要力争形成1名至2名全国或全省业务专家和“十佳”“优秀”检察官担纲领衔,全市业务骨干为中坚,若干年轻候补力量作为未来培养对象的“梯队式”培养格局。要大胆创新人才培养路径,一切从效果出发,打破一些按部就班,废除一些条条框框,创造一些有效办法,积极为检察人才建设争取政策支持。

  健全完善人才使用机制。要坚持辩证的、发展的观点,正确把握人才群体的互补性、个体的差异性,做到扬长避短,用当其才,防止将用人标准简单化、片面化。牢固树立“早压担子早成才”和“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小才小用、大才大用”的观念,放手让各方面的人才在各项检察工作中担重任、挑大梁,使用心引进、培养的人才施展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特别是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型人才,更要及时大胆地给之以位、赋之以权,让其在更大、更高、更新的实践平台上经风雨、受磨炼、长见识、增才干,使其尽早成长为能担当大用的优秀人才。

  健全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对检察人才既要精心育、放手用,更要大胆管、科学管。要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绩效考核体系,通过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形式,加强对人才的绩效考评。要树立“无功就是过,绩平就是劣”的思想,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入库任期、末位淘汰等制度,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机制,使人才队伍始终保持蓬勃朝气和昂扬锐气。要认真落实奖励、晋级、津贴等方面的政策,将检察人才的贡献与各项报酬待遇充分挂钩、重点倾斜。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人才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作者为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