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环境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政府一再表明“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强力推进”的坚定决心。可以说,环保问题也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应当认清形势,自觉肩负起多元使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服务、保护等功能,以服务和保障环境资源保护的实际措施促进民生民利。
服务和保障环境资源保护势在必行
服务和保障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急迫性体现为:
一是落实党和国家顶层设计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要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加快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全面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也指出,当前“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需求和期待差距较大”,并提出“提高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是当前核心任务”。近年来,最高检就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提出了许多新的具体举措,明确了服务和保障环境资源保护的努力方向和工作任务。
二是顺应人民群众呼声和实践需要的必然要求。前些年,一些地方的发展不同程度地存在“能源消耗型”“资源浪费型”“环境破坏型”的问题,特别是有的地方在经济发展上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存在先发展后治理甚至不治理的陈旧观念,对此人民群众反应比较强烈。比如,去年最高检会同公安部、环保部现场督办的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系列案件就比较典型,该案地跨内蒙古、宁夏、甘肃,违规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多达40余家,对腾格里沙漠地下水资源及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
以“三注重”推进查办职务犯罪
推进查办职务犯罪,服务和保障环境资源保护,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注重抓重点。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违规违法倾倒、排放、处理有毒有害物质的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危害后果十分严重。此类案件及其背后涉及到的相关执法监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甚至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往往会引起高度关注。2012年2月以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先后从广西龙江镉污染、腾格里沙漠污染等事件背后依法查处了一批涉及环保等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应当切实把依法坚决查处违规违法倾倒、排放、处理有毒有害物质导致环境资源污染严重的行为背后隐藏的渎职乃至贪污贿赂犯罪作为工作重点,注重从群众举报、媒体报道中发现线索,从相关环境污染事件中深挖线索,从行政审批、日常监管中排查线索,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织密服务和保障环境资源保护的法网。
注重抓热点。对于因环境资源污染问题导致群众集体上访、越级访、重复访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应当依法果断查处其背后隐藏的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问题。近年来发生的诸如四川沱江水体特大污染、浙江东阳化工工业园环境污染、湖南浏阳镉污染等事件,引发了大型群体上访并造成多人受伤、死亡等严重后果,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应当注意分析解剖这些案件、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及时总结查办其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的经验做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平息舆论热点,努力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秩序。
注重抓配合。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应当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突破思维定式,切实增强发现意识、移送意识、协作配合意识,既要注重及时向其他职能部门移送“原案”线索又要注重从有关监督案件中深挖职务犯罪线索。应当从开展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发现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原案”,及时全面地向其他职能部门移送有关案件线索、证据材料,为开展监督活动提供情报信息支持,积极帮助其进一步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推动解决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原案”查处不力的问题,实现法律监督的关口前移。应当进一步凝聚共识,积极协同有关职能部门从其开展的监督活动中深挖职务犯罪线索,推动形成法律监督的合力。2015年,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依法及时介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深挖破坏环境资源现象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线索,共依法从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82人、渎职犯罪案件603人。这说明,开展以上工作有潜力可挖,也有规律可循。
“两个落实”聚合多方力量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的环保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断增强,有效整合法律监督资源,进一步转变工作的方式方法,综合施策,有效实现了事后打击与事前预防并重、协作配合与强化监督并重、打击刑事犯罪与查办职务犯罪并重的转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应当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其他内设职能部门的协同协作,进一步发挥好环保检察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构筑环境资源保护的“防火墙”,用法律监督之手呵护“青山绿水、碧海蓝天”。
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这里面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就是要依托党政网、政法网等专网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交流、分享、使用各类信息,充分发挥海量行政执法信息的作用,并注意从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二是着力推动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和工作对接,实行案件线索会商、法律咨询、挂牌督办实时互动,加强动态协作配合。积极参与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是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不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甚至“以罚代刑”的,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应当依法查办其中涉及的渎职、受贿等职务犯罪,推动解决有案不移、打击不力等问题。四是注重发现并综合分析在落实“两法”衔接机制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等问题,协同有关机关和部门及时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相关制度的意见建议。
落实和健全职务犯罪“侦捕诉”协作机制,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资源的整体效能。建立职务犯罪“侦捕诉”协作机制,主旨是为了全面发挥法律监督的多元化功能,通过依法查处职务犯罪为开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撑,并注意从开展“三大诉讼”监督的过程中及时发现和移送涉嫌徇私枉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线索,拓宽职务犯罪侦查视野,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的多元化手段,有效提升整体监督力度和效率,实现法律监督效果的多元化。为此,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应当协同其他部门进一步落实好业已建立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案件线索相互移送、查办职务犯罪和工作会商、联席会议、情况反馈等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深化开展“侦捕诉”协作的有关制度建设。一言以蔽之,就是要通过依法综合发挥职务犯罪侦查、预防的多元化功能,努力做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的参与者、支持者、维护者和促进者。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