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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实录|依法精准全链条追责
2022-06-08 09:26:00  来源:检察日报

  接手案件后,我们没有被困难吓倒,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

  依法精准全链条追责

  检察官走访巡查辖区内水产品买卖情况

  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市场大、利润高,从捕捞、销售到上餐桌,极易形成地下产业链。3月,我院(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隐瞒犯罪所得案,被评为重庆市检察机关2021年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2020年10月,作为我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的一名检察官,我受指派提前介入这起案件,现在回想起来,许多细节仍然记忆犹新。

  2020年7月至9月,陈某等人明知长江干流实行全面禁捕,仍然驾驶“三无”船只,使用电鱼机、渔网等工具在长江干流非法捕捞水产品进行销售。除小部分卖给个人买家外,大部分渔获物均出售给鱼贩、餐馆老板等固定买家。短短两个多月,陈某等人非法捕捞出售水产品260公斤,总价值约7万余元。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将该案移送至我院审查起诉。

  接手案件后,诸多困难等着我和同事——该案属团伙作案,团伙人员分工明确,手段极为隐蔽,加之渔获物绝大多数已出售,又没有相关交易记录,客观证据薄弱,证据链很不完整。一时间,办案取证工作遇到瓶颈。

  经反复查阅现有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我沉下心来抽丝剥茧,慢慢理清了办案思路和侦查重点。通过引导公安机关补充收集通话记录、即时聊天记录以及捕鱼地点附近监控视频等大量相关证据,我们最终查明了大部分涉案人员参与次数等内容,厘清了每次捕鱼的时间、人员、渔获物重量和价值,实现上下游犯罪之间的一一对应。

  正当我感觉可以松口气时,新的问题又出现了——部分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经过反复推敲,我和同事决定为犯罪嫌疑人制作犯罪结构图和行为表格,以时间为经、以人员为纬进行交叉比对,逐一梳理出每次捕鱼参与人、渔获物重量、收购人、销售金额、分赃情况等,确保非法捕捞的每一笔事实和证据都能相互印证。

  铁证在手,更重要的是将犯罪者绳之以法。一方面,我和同事对处于上游犯罪的非法捕捞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针对下游犯罪的出售者和购买者,我们根据其违法犯罪情节的不同,加以区别处理、精准追责,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2021年上半年,经我院分别起诉,陈某等7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零一天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许某等4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我院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依法精准全链条追责,斩断长江捕捞非法利益链条,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

  (李颖/口述 本报记者满宁/整理)

  [责任编辑: 王跃]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