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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玉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凸显三大价值功效
2020-02-29 09:47:00  来源:检察日报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以来,浙江省玉环市检察院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先后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关于贯彻执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关于规范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若干规定(试行)》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实施,不少做法走在了全省前列。最近,该院在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方面的工作创新被评为2019年度浙江省检察机关十大创新成果之一,台州市检察院在该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广该院的工作经验。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后,玉环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迅速部署推进这一制度的落实。随后,该院分管领导分头联系法院、公安等部门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予以密切配合,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协商公安机关建立提前告知机制、协商法院认同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协商律协建立量刑协商机制等,使相关部门达成共识,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真正形成各方良性互动、共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的合力。

  同时,玉环市检察院要求全院干警转变工作理念,提高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认识,积极主动发挥检察机关在实施这一制度中的主导责任。通过每月组织法律沙龙等活动,反复探讨司法理念,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人心,进而形成自觉行动。该院对每一件案件的量刑建议计算过程要求在审查报告中全面留痕,倒逼检察官提高量刑建议水平。结合认罪认罚案件的特点,该院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中出台规范文件,细化权力清单、审批流程和责任追究,防止干警对启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及量刑建议权的滥用,严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玉环市检察院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程序设置上“有繁有简”。一方面,简化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和管理程序,做到既提高司法效率又保障司法公正。在公安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只保留简单的《认罪认罚承诺书》,检察机关只保留《认罪认罚具结书》和《量刑建议书》。另一方面,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保障控辩平衡;保障被害人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话语权,保障被害人权利;将是否赔偿和谅解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重要考虑因素;建立了检律和检法双向说理制度,充分保障了律师的权利和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在从宽幅度上,设置阶梯式从宽规则,并明确禁止重复评价规则的运用,做到既确保切实从宽又保障实体上的公正性。

  据了解,玉环市检察院所办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2018年11月的51.1%提高到了2019年11月的84.9%,全年平均80.6%,量刑建议中确定刑比率86.3%,法院对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6.3%。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该院所办案件轻缓率占51.8%,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率占比89.5%,充分体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宽严相济、提高司法效率、化解社会矛盾”三大价值功效。

  [责任编辑: 佟海晴]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