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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逸浩决定逮捕
2020-09-24 09:16:00  来源:高检网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逸浩(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苏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逸浩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 佟海晴]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