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欠薪犯罪,检察机关遵循怎样的办案原则?追欠止损的同时,如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1月16日,最高检以“依法惩治恶意欠薪,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2019年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6个典型案例。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副厅长张晓津,甘肃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齐世萍、安徽省芜湖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正林出席发布会就相关问题回应了社会关切。
铁腕打击欠薪犯罪体现四个“不”
“不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朋友扫兴而归,让农民工告别‘忧酬烦薪’,既是社会的良心、文化的传统,也是法治的责任。”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表示,落实宪法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始终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王松苗指出,全国检察机关在铁腕打击欠薪犯罪方面体现为四个“不”:不缺席也不包打天下。保护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报酬权,不让农民工“忧酬烦薪”,需要法律监督机关“该出手时就出手”,切实做到“到位不越位”;不手软也不搞“一刀切”。对恶意欠薪必须坚决打击,决不手软,切实发挥法律的惩治和震慑功能,及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拖欠工资的可能入罪,及时支付的可以从宽”的理念深入人心。
据统计,近五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4939件16850人;依法批准逮捕6714件6884人;起诉10155件11122人。
“从数据看出,检察机关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数量逐年提升,力度不断加大,应该说,有效发挥了刑罚的惩治和震慑功能。”张晓津表示。
“脱贫攻坚是甘肃省第一民生工程,是最为艰巨繁重的任务。”齐世萍介绍说,2019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脱贫攻坚的有机结合、深度融合。2019年,该省检察机关联合人社、公安、法院等部门共帮助2791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235.69万元,劳动权益、劳动成果得到有效维护。
追欠止损同时注重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注重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同时,注重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苗生明说。
记者注意到,在新闻发布会发布的6个典型案例之一、芜湖县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就涉及民营企业保护的问题。
作为案件承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张正林告诉记者,在该案的办理中,检察院及时介入侦查,了解案情,引导公安机关固定证据。从维护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合法权益、防范该案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考虑,依法对陈某作出了批捕决定。同时会同公安机关,联合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督促陈某履行支付义务,使其拖欠的446万元农民工工资及时结清。在其家属先期支付200万元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后,芜湖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对该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让其有能力筹齐剩余款项。此外,检察院与政府部门积极协作,联系陈某的发包方,说明案件缘由,促成陈某继续承建项目,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办理给发包企业带来的影响,让该工程项目顺利推进。案件办理得到各方面广泛认可,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都很好。
“在办理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我们在前期提前介入、固定证据、追缴欠薪、督促完工等工作的基础上,通过释法说理,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了案件的顺利办理。”张正林补充道。
张晓津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保障案件办理质效的同时,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对抗,诉讼当事人各方权益得到应有保障,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504件1627人,占该类案件总数的40.6%。
“‘根治欠薪’目的是为了充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最大限度追欠止损,另一方面,同样要注重办案的整体效果,不要搞垮一个企业,引发新的矛盾。”苗生明表示,各级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判缓刑的就提出判缓刑的量刑建议”的精神,一方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治欠、铁腕治欠;另一方面在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同时,也注重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苗生明还介绍道,从打击恶意欠薪的五年统计数据来看,有24.3%的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远远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不起诉率,究其原因,主要是基于法律出罪规定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强化“两法衔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有记者提问,经常有农民工反映在讨薪时遇到执法部门“慢作为、不作为”现象。检察机关通过哪些手段来督促执法部门依法履职?
苗生明回应表示,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借助“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现案件监督线索,强化立案监督,防止以罚代刑、放纵犯罪。
“大部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人社部门都建立了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全程跟踪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的标准和程序,促进了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提供一站式服务,努力确保农民工讨薪有门、维权有路、权益得保。”苗生明介绍说,浙江省检察机关借助“两法衔接”平台,构建多方主体参与的案件衔接机制,邀请相关部门参与薪酬问题调解,保障欠薪款有效追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与区人社厅联合签署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规定》,从制度层面对行刑衔接作出细致规定。
据统计,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0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3件,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恶意欠薪犯罪,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张晓津还表示,针对欠薪企业不守法、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等问题,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一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通过“两微一端”“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宣传打击欠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建立检察干警联系走访帮扶企业长效机制等,不断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和职工依法维权意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本报全媒体记者徐日丹 史兆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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