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12345件36534人
最高检选编5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加强引导
2019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12345件36534人,决定起诉6928件43063人。
检察机关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起诉各类刑事犯罪799330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26609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始终把“破网打伞”放在头等重要位置。对检察机关查处的重大“保护伞”,由上级院指定异地管辖办理,减少办案干扰;对查否的线索实行“零报告”,一律层报省级院备案。发现检察机关自身存在“保护伞”线索,一律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介入严查,坚决防止“灯下黑”。
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套路贷”、实施“软暴力”刑事案件及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省级院统一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制度,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并选编5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加强引导。
[责任编辑: 刘家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