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多些,“碍”少些
武汉江汉:牵手残联共建无障碍公益诉讼中心
盲道在变电箱旁“拐弯”延续,原有长椅也被挪至道路一侧,目光所及之处,盲道整洁通畅……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来到某湖畔公园,对公园盲道被占用一案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该案线索是该院无障碍公益诉讼中心成立后收到的第一条群众反映线索。
诉前磋商促推公园无障碍环境建设
时间回溯。2023年9月1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江汉区检察院立即行动,依法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主任李琳与同事实地走访了辖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商场、公园、图书馆等40处公共场所,发现辖区公园不同程度存在无障碍设施不规范,部分设施缺失等问题:某临河公园主要出入口未设置无障碍通道,古道路段设置台阶但无轮椅坡道;某街边公园无障碍厕所被锁,无法使用;某湖泊公园无障碍厕所没有安装多功能台和呼叫按钮;某江滩公园出入口未设置无障碍标志等,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相关要求。“看起来都是细节问题,但这些缺失会使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难以真正享受无障碍环境便利,存在安全隐患。”李琳说。
为了厘清监管职责,检察官走访了江汉区残疾人联合会及相关行政机关,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确认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园范围内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街道应当协助做好建设工作。上述单位未对辖区公园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23年10月25日,江汉区检察院正式立案,并向上述部门发出磋商意见函,建议其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改造或采取必要替代性措施。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于12月先后回复称,某临河公园将进行闭园升级改造,其他公园已增设无障碍配套设施。此外,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对局属6个公园开展无障碍设施自查自改,对发现的6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良好的案件办理效果使得该案被武汉市检察院评为推广案例。之后,江汉区检察院持续推进,针对辖区8类公共场所未设置无障碍电梯、未规划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无障碍出入口上方未设置雨棚等问题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6件,针对磋商未解决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多个行政机构协同履职、开展专项检查并整改完善,确保特殊群体无障碍、无差别共享城市公共资源。
牵手企业共创无障碍出行体验
以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为契机,今年1月11日,江汉区检察院依法向区残联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建议从既有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无障碍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引导等三方面为残疾人营造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收到检察建议后,江汉区残联迅速响应,一方面联合江汉区检察院拍摄推广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短片《以爱相伴 无碍前行》,在线上线下播放;一方面邀请检察官参与其与地图公司签署无障碍出行服务框架协议前期磋商工作。
“十字路口人行横道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目前仍在建设完善中,无障碍导航‘旁白模式’能否增加相应语音提示……”此后,该院多番受邀参加会商座谈,结合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无障碍出行相关问题,对框架协议内容以及“无障碍导航”服务程序优化提出意见建议,并成功邀请该地图公司湖北省负责人张颢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行列,将程序中“爱心上报”获取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
为进一步发现并解决特殊群体出行的困难和需求,4月16日,办案检察官到王家墩地铁站无障碍电梯口参加“让初心感受·用脚步丈量”无障碍出行体验活动,选择公交地铁、步行导航模式规划无障碍路线,沿途拍摄无障碍设施进行“爱心上报”并向围观市民发放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物料。
5月17日,湖北省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暨“爱铸荆楚”系列关爱活动在江汉区启动,江汉区残联与该地图公司正式签署无障碍出行服务框架协议。
“希望能够实现深度合作,将江汉区打造为无障碍出行示范区,增加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出行安全感和确定性。”签约结束后,张颢向办案检察官表示,对于检察机关的相关建议公司将积极采纳并抓紧攻关,争取年内上线视障导航与听障信息指引,更好地运用科技力量辅助特殊群体出行。
“检察+残联”共建无障碍公益诉讼中心
签约当天,江汉区检察院与区残联共建的无障碍公益诉讼中心正式揭牌。中心的成立,是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的阶段性成果,更是双方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江汉无障碍示范区建设的崭新起点。
中心设置在江汉区残联,日常运转由残联工作人员负责,江汉区检察院定期指派检察人员前往。双方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公开听证、联合宣传等方面建立联动履职机制,旨在广泛征集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改造提升、运行维护等方面的问题线索,以公益诉讼助推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
6月19日,一名视障人士在妻子的搀扶下走进江汉区残联,向中心工作人员反映了自己遇到的难题:某公园盲道上安置了数张长椅,影响出行。当天下午,该线索就摆在了李琳的案头。
接到线索后,江汉区检察院迅速赶赴现场调查,确认长椅占道情况属实,同路段还有一座变电箱将盲道阻断。对此,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工作并认真整改:将长椅挪至其他位置,采用盲道改道沿变电箱绕行方案确保盲道通畅;加大对城市道路盲道完整性和连续性的巡查力度,联合交警部门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对违规占用盲道的车辆进行处罚和拖移,及时修复盲道破损、终端、占用问题55处。
“无障碍的出行、无差别的生活,这是特殊群体真正所需要的。”李琳表示,下一步,该院将以无障碍公益诉讼中心为窗口,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法律监督力度,以“我管”促“都管”,助推各部门各主体齐抓共管,共建江汉“设施齐备、功能完善、信息畅通、体验舒适”的无障碍环境空间,着力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与生活品质。
(本报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付静宜 李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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