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刚刚过去的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每个人都了不起”,为守护公益而忙碌的检察官们也不例外: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及时发布涉疫情防控等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誓言“守护百姓美好生活”,保护长江黄河……今天,本刊选择10个难忘的记忆,用10个“我见我闻我参与”的故事,记录下他们担当“公共利益的代表”的精彩瞬间。
关键词: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
自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围绕违法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违法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违法产生、排放尾矿;破坏野生动物保护;线上线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六个方面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
“网络厨房”更阳光
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检察官联合相关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一直是民生大事,2020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以来,我院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开展了多个专项行动,特别是加大了对网络餐饮的监督力度。
2020年7月,我院与诸暨市市场监管局联动,针对网络订餐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对辖区网络餐饮行业开展排查行动。排查中,我们发现存在未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线上线下地址不对应等情况,进而向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监管处置,对本市网络餐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对网上订餐平台进行监控抓取,以高效科学的监管手段实现终端倒查,提高全市网络餐饮综合水平。目前,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这次行动既督促了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也落实了订餐平台主体责任,让“网络厨房”更阳光透明。而这,也正是本次专项监督行动“守护百姓美好生活”的题中之义吧!
(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 郦张杰)
关键词:
最高检发布9批85件典型案例
2020年,最高人员检察院先后发布了9批85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野生动物保护、国有财产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既对各地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起到指导、引领作用,也宣传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
典型案件的力量
最高检发布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因为工作关系,我和欧洲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的首席代表龙迪先生经常互动交流。对于我们的典型案例发布工作,龙迪很关注,也很赞同:“再好再多的法律,也要通过一个个案件来落实。一些代表中国环境治理能力的影响力案例,我们可以翻译推荐给联合国环境署案例库。”2020年,我所在的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第一办案组承办了野生动物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铁路安全生产领域的四批典型案例发布,看到其中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诉袁某某等21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及制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后,龙迪对案中资源破坏补偿费的计算方式产生了兴趣。2021年,我们将共同组织非法野生动物贸易中的损害价值估算中外研讨会。
2017年12月,我和龙迪初识,当时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建议中国检察官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加强卫星遥感技术的应用。2020年11月,第八检察厅和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典型案例和遥感空间信息技术应用案例。每当参加会议或者调研时看到各地检察院演示卫星遥感取证的案例,龙迪都表示很有收获。
典型案例对于最高检指导地方检察机关补强法律供给不足,规范社会治理创新,提升精准监督能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普及法治宣传教育,都有重大现实意义。2021年,将有更多更好的公益诉讼案例走进千家万户。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主办检察官 邱景辉)
关键词:
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首起公益诉讼案
2019年11月,最高检在贵州省黔西南州调研时发现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万峰湖是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地处黔、桂、滇三省(区)结合部。2019年12月11日,最高检直接立案,这也是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首起公益诉讼案。办案过程历时一年,2020年12月24日,随着万峰湖专案听证会圆满结束,案件顺利办结。
而今迈步从头越
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万峰湖流域公益诉讼案
虽然我已从检25年,但参与办理万峰湖专案中的很多经历,都是自己职业生涯的首次。比如,首次见证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亲任主办检察官,抽调47名地方检察机关办案骨干共同组成公益诉讼案件专案组,通过专案办理指定和交办地方检察机关立案45件。办案中,三地各级党委政府和行政机关大力配合办案工作,没有一例对检察建议不回复不落实。
不到一年,万峰湖湖面上可见的污染全部消灭,干支流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污染得到有效遏制,三地检察机关会签了协作意见,沿湖五县会签了“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三地人大形成共识,万峰湖保护统一立法有序推进。
2020年12月24日,专案组针对办案成效和如何发展万峰湖生态养殖举行检察听证,与会的人大代表、行政机关代表、沿岸群众代表都对专案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办案目标全部实现。但是,专案到此结束了吗?防止违法问题死灰复燃还需要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还需要继续推动,库区群众的生产生活还需要配合行政机关继续推动。正所谓,“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主办检察官 刘家璞)
关键词:
涉食药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公共安全问题。2020年10月,最高检与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明确在食药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中探索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对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开展联合调研,共同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侵权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
提高违法成本
安徽省巢湖市检察院检察官到菜市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从破解民生痛点、难点入手,打击和预防并重,通过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提高违法者违法成本,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这是我省检察机关面对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峻的形势提出的具体办案要求。
通过指导全省各地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我感受到,我们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价值维度也应逐渐发生转型,即从以保护个人利益为主、主要对受害人予以补偿的救济功能,逐渐向保护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并重,主要向惩罚违法者、实现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转变。相对于普通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证据不充分等可能造成个体维权能力弱的状况,承载着国家公权力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可以依托其权威性、专业性等优势,更好地开展证据收集运用等诉讼活动,并通过诉求一定倍数的惩罚性赔偿金,在一定程度上对不法行为人形成威慑力,预防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办案以国家公权力为代表对个体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无疑可以实现对社会价值观的正面引导,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守法氛围,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积极意义。
(安徽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 徐芳)
关键词:
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为落实好十九届四中全会“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要求,2020年9月,最高检结合各地实践经验,印发《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12月底,“两高”对《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修订,在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中增加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领域。
让奉献者不再心寒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岳阳市二人民医院主任护师 胡春莲
湖南省平江县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受损公益调查
刚过去的2020年,对我们医护人员来说,是极不平凡也是极为自豪的一年。
清明时分,我和同事们站在国旗前,为在抗疫一线逝去的同胞致哀。然而,就在全国人民深切悼念烈士的当天,网络上竟然出现了侮辱英烈、贬损逝者的言论,其中一条线索涉及岳阳。
后来,在岳阳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一次调研座谈会上,我了解到该事件的后续:市检察院一收到线索,迅速展开调查核实,于4月8日向市网信办去函,商请依法查处发布不当言论的行为。市网信办收到函后,立马会同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约谈了这个网民。鉴于他的认错态度好,公安机关当场进行了批评教育。这个网民也真诚悔过并写了检讨书,消除了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让我们医护人员的心中甚感安慰。
这一年,通过与市检察院的联系,我看到检察机关加快推进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结合岳阳实际,办理了英烈保护等多起案件。这些案件的办理,提高了我们对文物和英烈保护的重视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的了解。我也看到,只要涉及到群众关注的公共利益,且相关职能部门确实存在行政履职欠缺,检察机关就会推动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助力问题解决。这才是真正回应群众关切,有力维护公共利益的具体实践,是我们代表所乐于见到和乐于讲述的身边检察故事。
关键词:
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
2020年12月,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出台了!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既是我国经济重心,也是重要的生态宝库。2020年1月至11月,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93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526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共计2980件;支持有关机关组织提起诉讼118件。
当好江堤“守护者”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实地查看长江生态治理和自然资源保护情况
湖北省团风县地理位置独特,万里长江至此一分为三,左江、右江与中江将两个大沙洲紧紧环抱,团风便为江河湖泊中的高地,形成一道天然挡风屏障,港口条件优越,常有船只泊此避风,故名“团风”。近几年,我院按照上级部署,不断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围绕本地影响重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开展“清采砂、清违建、清堆物、清垃圾”小专项整治行动,办理了一批相关案件。
2020年6月上旬,一名群众在我院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上传了3张照片,举报一家企业在长江支流举水河河道内搭建违法砖混结构建筑物,从事预制板的生产经营。经过现场勘查,我们发现河滩上有4间厂房,周边铺满了一个标准足球场大小的预制板,不时有来往的大货车来运输预制板,货车碾压过的江滩坑坑洼洼,现场灰尘漫天飞舞,这种行为已严重影响即将到来的防汛工作。经过与团风县水利和湖泊局进行案件磋商后,在汛期来临前,将厂房全部拆除完毕,恢复河滩原貌。
作为一名生活在长江边的检察官,我对自己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充满了自豪。前不久,长江保护法出台了,这对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具有重大意义,也增强了我们依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信心。
(湖北省团风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刘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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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海洋
“大海啊大海,是我生活的地方……”深化海洋公益诉讼检察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服务海洋强国战略的职责所在和时代担当。2020年4月,最高检召开“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总结会议,要求从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外脑”借助等方面不断推进海洋公益诉讼检察向纵深发展。
10万鱼苗入大海
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干警与海洋发展局工作人员现场监督非法捕捞水产品人员进行增殖放流
近两年,我院聚焦破坏海洋生态环境问题,通过刑事民事部门联动机制、12309检察服务平台、新闻媒体等积极搜集线索,加大办案监督力度,为守护“海洋蓝”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2020年6月,针对禁渔期非法捕捞海产品案件中行为人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我院对办理的非法捕捞案件进行了梳理。排查中发现,陶某等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海产品,破坏了海洋生态和水产资源,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但依法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并未对责任者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我院立即向该行政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针对行政主管部门的履职情况组织第三方评估会议。
目前,在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机关的监督下,陶某等人出资购买的10万尾鱼苗已全部增殖放流到大海。“检察官真是我们的海洋守护人!”看到数以万计的鱼苗欢快地投入大海的怀抱,大家心情十分舒畅,周围围观的渔民也纷纷拍手叫好。
在办案的同时,我们还通过发放法治宣传册、现场讲解案例等形式,向渔民宣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助力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战。
(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 李静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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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协作
由于一些公益侵害行为跨越了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领域提出了跨区域协作机制。2020年,跨区域协作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丰富:《关于建立粤闽赣三省五市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黄(渤)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服务保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相关检察机关变“各自为战”为“共建共治”,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合力。
独角戏到大合唱
江苏省东台市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公安干警对一起在黄海湿地区域内非法排放酸洗废液案件进行现场调查
“实现了从独角戏到大合唱”,这是我在过去一年中参与湿地保护跨区域协作工作的最大感受。近年来,我们在办理环境资源案件中发现,有些案件因为管辖、执法尺度等问题,难免会出现漏网之鱼,这些情况的存在严重威胁到部分濒危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为形成湿地保护的合力,我院建立了全省首家湿地生态公益保护实践基地,与法院、公安、自然资源与规划、湿地旅游管委会等8部门联合签署《条子泥候鸟迁徙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协议》,全面构建候鸟保护执法司法协作联动机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海洋放流、净化滩涂、守护候鸟等行动,并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切实打通湿地保护最后一公里。
2020年9月,沿黄(渤)海15个地级市共同成立湿地检察保护联盟,更是走出了湿地区域保护坚实的一步,为我们基层院办理湿地保护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我们以跨区域协作机制为依托,联合黄(渤)海湿地沿线检察机关,共同研究湿地保护案件的形势、特点、规律等疑难问题,打破区域壁垒,加强沟通协作,并在联席会议、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达成共识,从单纯重视某一地区的生态环境整治转变为对整个区域的湿地生态保护,更有利于筑牢湿地保护生态屏障,也为实现区域检察治理提供了实践样本。
(江苏省东台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朱筱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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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地公益诉讼协作
2020年4月,最高检、中央军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对破坏军事设施、侵占军用土地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国防资产、军事行动、军队形象声誉、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着力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军地携手护英魂
北京军事检察院和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讨论研究现场勘查方案
每思祖国金汤固,便忆英雄薪火暖。英雄烈士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
2020年5月,北京军事检察院和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共同对延庆区内的24处英烈纪念设施全面进行走访勘查,调取书证2份,制作证人证言3份,拍摄现场照片113张。经过调查核实,我们梳理出英烈纪念设施在日常管护方面存在的保护范围未划定、修缮保护不及时、周围商业气息浓重等问题,联合向延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回复期满后,整改却还没完全到位。怎么办?我们又联合召开北京市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及相关主体代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厘清任务分工、优化整改方案,共同推动问题解决。会后,与会人员冒雨到烈士陵园实地查看,全面了解整改情况。
一个个案件的办理,是军地公益诉讼协作的缩影,也是迈出坚实脚步的新起点。2020年以来,我院联合京津地方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制发检察建议21份。下一步,还将继续深化协作,不断加大对破坏军事设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
(北京军事检察院第二检察室检察员 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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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大保护
2020年9月,陕西省检察院与省高级法院、公安厅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协作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推动建立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综合治理模式。这是检察机关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2020年,黄河沿线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保护母亲河
陕西省榆林市检察院检察官现场查看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作为生于斯长于斯的黄河岸边人,我对黄河的感情,更多了几分深沉和牵挂。
这几年,我院根据群众举报和现场勘验,对黄河府谷近100公里地段及支流沿岸的乱排乱堆乱挖乱建等“四乱”违法现象、乡村环境污染问题等公益诉讼线索展开全面调查,相继向地方政府和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检察建议41件,先后启动“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黄河支流综治百日会战等。
县委、县政府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和专项治理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3次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整改措施,采纳检察建议,全面开展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投入1.41亿元用于黄河及支流综合治理,加强对黄河府谷段生态环境的保护,拆除河道沿岸违建房屋等建筑192间(处),撤离清理采砂配套设备140台件,覆平大型沙坑55处,清理垃圾和转运砂石150多万立方,初步实现了滩上整洁、堤上树绿的治理效果,得到了全县各界的广泛好评。
对母亲河最好的关切,就是让她生生不息地流淌,滋养代代黄河岸边人。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因地制宜地开展黄河生态环境整治公益诉讼工作,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黄河生态资源保护、治理新格局,让黄河流域实现绿水青山美好愿景,是我们的期盼,也是新时代检察人的作为和担当!
(陕西省府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张帆)
(整理:本报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胡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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