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论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深刻理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与基本国情没有变的这一“变与不变”关系,对认清和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从而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胜利具有重大意义。对此,本文拟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第一,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一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并分别从中华民族发展史、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人类社会发展史的角度,用“三个意味着”高度评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伟大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党“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用八个“明确”阐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用十四个“坚持”明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新时代面临新任务,按照十九大报告的部署,从现在到2020年的3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从十九大到二十大的5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从2020年到2035年的15年,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时期;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的15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即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当前,我国已迈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坐标,我们必须以承前启后的历史使命感、继往开来的理论视野,大力弘扬时代精神,准确把握时代脉搏、认真倾听时代召唤、紧跟时代步伐,科学判断形势,因势而谋、因势而动、因势而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新时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第二,认识与把握“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这一阶段性特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指我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所要经历的特定阶段,即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21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的整个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是从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向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逐步转变的整个历史进程。这一历史过程可划分为:1956-1978年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以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对中国社会性质、发展阶段的总体性、根本性判断,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必须一切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国情、最大实际作为“总依据”。改革开放以来,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中国社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1987年党的十三大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并将其核心内容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此后,党的历次代表大会均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基本路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也曾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不仅在经济建设中要始终立足初级阶段,而且在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中也要始终牢记初级阶段;不仅在经济总量低时要立足初级阶段,而且在经济总量提高后仍然要牢记初级阶段;不仅在谋划长远发展时要立足初级阶段,而且在日常工作中也要牢记初级阶段”。十九大报告强调,“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我国国情,深刻把握住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总特征,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提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各环节的一系列新要求,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我们要立足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壮丽篇章。
第三,深入分析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当前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主要矛盾是在一定社会和历史时期占支配地位的矛盾,认清社会主要矛盾,目的是通过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来确定主要任务、推动发展进步。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可以说,正是准确把握了我国当时社会主要矛盾,我们党才得以纠正“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观念,坚持并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始终在正确道路上前进。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虽然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但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更加丰富、表现更加多元。正如习近平同志在“7·26”讲话中指出的,“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这些期盼,归根结底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这主要表现在:从产品数量不足转变为产品质量不高,发展还无法满足人民对产品品质、性能等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从总体供给不足转变为低端供给过多、高端供给不足,发展还无法满足人民对高品质商品和服务的需求;从重点要解决生存需求、实现丰衣足食转变为要着力提高生活质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发展还无法满足人民对教育、医疗、住房、环境和精神生活的多方面需求等,这些归结起来就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因此,正如十九大报告指出的,我们要“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
第四,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认识和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国情相结合,在社会主义本质、发展阶段、发展动力、发展途径和发展目标等多方面进行理论创新,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领域的实践创新。正如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五年来的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五年来的变革是深层次的、根本性的”,“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同时,党中央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当前,认识和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点是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全面发展的眼光辩证地看待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领域的成就与问题,推动工作的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进一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制造国、第二大经济体的背景下,进一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我国发展不断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前进;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适应把握引领经济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更加完善的前提下,进一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进行治国理政的能力;在反腐败斗争已经形成压倒性态势下,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确保在党的坚强领导下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将坚持党的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在中华民族已经站起来的基础上、逐渐富起来的过程中,进一步实现强起来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并为人类的和平发展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我们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握好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转化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的这一“变与不变”的关系,不断迎接新的挑战、抵御新的风险、克服新的阻力、解决新的矛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信息情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