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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玉梅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2017-12-29 15:24:00  来源: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深刻阐述了构成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十四条坚持”。其中,第二条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报告中,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这一论述,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和执政为民的责任担当,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以上论述,可从三个维度来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重要思想。

  一、把握人民至上价值取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伟大革命导师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强调了人民至上的根本价值取向。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后,紧紧依靠人民这个最根本的力量,担负起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历史重担。96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筚路蓝缕,开拓前进,跨过一道又一道沟坎,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创造出一个又一个中国奇迹,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了巨大贡献。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既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史,也是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造福人民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更是牢牢把握人民至上价值取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不断破解发展难题,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八项基本要求”之首来阐释,彰显了人民至上的根本价值取向。正如习近平同志所强调,必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聚焦人民实践创造”,“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

  首先,必须牢牢把握人民是历史的主体。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毛泽东同志鲜明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江泽民同志强调:“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2010年4月6日,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更是把“根本在于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归结为学习实践活动五大启示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并一再强调:“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我们共产党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这个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道理。”以此为指导,我们党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要求明确写入党章。

  其次,必须牢牢把握人民是实践的主体。伟大革命导师马克思曾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这就说明,人类历史在本质上是由人们的实践创造的,而不是人们主观意志观念创造的结果。为了生活,人们必须成为实践的主体,必须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劳动。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人民群众的实践史。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体现着人类实践的本质和主流,是推动历史前进和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因此,我们必须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虚心向群众学习,使我们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建立在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和实际状况之上。

  最后,必须牢牢把握人民是利益的主体。伟大革命导师马克思曾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我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这实际上,也是我们党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源泉所在。总之,不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我们必须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二、把握发展为民根本要求,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核心问题。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唯物史观的根本观点,决定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始终坚持发展为民的根本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同志鲜明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990年12月,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此后,江泽民同志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绝不能动摇。”胡锦涛同志要求:“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更是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秉承“共同富裕”这一根本原则,将建成惠及13亿多人口的全面小康社会作为我们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发展为民的根本要求,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近年来,我国改革发展取得丰硕成果,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3%,普及程度超过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中西部和农村教育明显加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二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超过6400万,2016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超过1300万,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连年跑赢GDP增速,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覆盖城乡13亿多人口的世界最大规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水平大幅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决定性进展。2013年至2016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年均减少1391万人,累计脱贫5564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4%以下。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国家安全全面加强。这些,都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把握群众路线工作方法,不断密切党群关系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行之有效的根本工作路线和组织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1929年9月,陈毅根据周恩来等人意见起草的《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群众路线”这一科学概念。此后,群众路线这个概念逐步在党内广泛使用,并上升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

  1943年6月,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决定时,第一次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他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反复强调:“要在人民群众那里学得知识,制定政策,然后再去教育人民群众。”他还指出:“我们的干部中,自以为是的很不少。其原因之一,是不懂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因此,不厌其烦地宣传这种认识论,是非常必要的。简单地说,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世情、国情、党情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更加需要我们把群众路线贯穿于决策和工作的全过程,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做到决策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呼声,保证决策“从群众中来”;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集中群众智慧,保证决策体现群众意志和要求;决策后及时“到群众中去”,在群众的实践活动中接受检验并完善决策。基于此,邓小平强调:“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它能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办什么事也得走群众路线”。江泽民指出:“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应该贯穿于我们党的全部工作之中。”胡锦涛提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提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抓住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以加强作风建设开局起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腐败,赢得了国内外的高度赞誉和普遍点赞。

  总之,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基,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正如习近平同志所一再指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