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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英模的办案故事|一张旧发票隐藏的真相
2022-05-05 14:58:00  来源:检察日报

  ■陈良松 第七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东部战区军事检察院少校检察员

  ●有人提议说,“这些发票太多了,时间也过于久远,有些内容都看不清了,高某都认,辩护律师也没有异议,没有必要再一一查看了。”

  ●这个情况调查人员也曾问过他,但他觉得事发太久,根本没有证据证明,说了怕被认为是在狡辩,担心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当时参加比武的战士大部分都退伍回原籍了,上哪里找他们去?

  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军事检察院的检察官,陈良松始终保持着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以“求极致”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从事军事检察工作近10年,陈良松参与办理了不少大案要案,但有件“小案”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貌似证据扎实的“小案”不简单

  2021年,某军事院校教授高某涉嫌贪污案调查终结并移送东部战区军事检察院审查起诉,陈良松是该案的承办检察官。

  在与相关部门对接的过程中,陈良松了解到,高某在担任教授期间,通过地方商人虚开办公耗材发票进行报销,套取公款并据为己有。“高某态度很好,一直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而且所有虚假报销的发票都找到了,证据很扎实。”调查人员介绍。

  在第一次提审时,高某对调查机关认定的贪污事实没有任何异议。陈良松初步查阅案卷也发现,确实如调查人员所说,所有的虚假报销都有发票,地方商人返给高某的套现款也都有银行转账记录,高某供述及地方商人的证言也能够与这些书证相印证,事实很清楚、证据很“扎实”。

  高某贪污的手段虽然比较简单,但是该案涉及的书证特别多。开具的发票都是打印纸、硒鼓等办公耗材,每次报销的金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套现时间持续5年,光发票就有2000余张。有人提议说,“这些发票太多了,时间也过于久远,有些内容都看不清了,高某都认,辩护律师也没有异议,没有必要再一一查看了。”

  而陈良松却秉持着他一贯的办案风格,拿起卷宗逐一查阅发票。开票时间、开票金额、发票号、发票内容……陈良松一张张看、一张张对。突然,陈良松发现了一张10年前的发票有异常。这张发票金额高达9万余元,发票内容不是办公耗材,而是购买了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

  按照规定,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都应登记造册列入固定资产,不像办公耗材用后无迹可查。按常理来说,高某不可能用这种发票套现。然而,这张发票报销的次日,开票的人就把报销款转账返还给了高某,双方也都承认这张发票是虚开的。那么,高某为什么开这种发票套现呢?

  嫌疑人为何隐瞒实情

  带着这个疑问,陈良松再次提审了高某。一开始,高某还是坚持原来的说法。但当陈良松问到这张9万多元的发票时,高某面露难色,犹豫后继续坚称是虚假报销。陈良松察觉到,这张发票背后可能另有隐情。

  陈良松没有继续追问,而是岔开话题与高某聊起了家常。闲聊中,高某谈到家中有一个读大学的女儿,就想认罪认罚争取从轻量刑,早日与女儿团聚。陈良松意识到,是不是高某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产生了误解,导致其不敢说出实情。随即,陈良松话锋一转,对高某说,“认罪认罚首先要把事实讲清楚,这是认罪的前提和基础。”

  简短的一句话,让高某瞬间醒悟,终于说出了实情。2012年,高某所在的院校举办军事比武,高某负责组织事宜。为了调动参赛选手的积极性,高某从财务部门借款购买了一批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作为奖品。由于当时上级未明确奖品能否发放,所以高某就没有开具发票。比武结束后,上级部门指示可以报销购买奖品的费用,高某就找到地方商人开具了发票,并将报销的钱款套出后及时归还了财务部门的借款。这个情况调查人员也曾问过他,但他觉得事发太久,根本没有证据证明,说了怕被认为是在狡辩,担心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多部门联动查清不存在的犯罪

  在获知这一情况后,陈良松立刻与调查机关沟通,撰写补充调查提纲。通过翻阅有关资料,陈良松查明,在当年确实存在高某所说的军事比武,然而,留存的资料中并没有关于发放奖品的情况,询问当时参与组织比武的工作人员,他们都称事情过去了很多年,记不清了,调查一时陷入困境。

  “获奖人员肯定记得有没有发,他们最清楚真相。”陈良松认真分析后说道。然而,当时参加比武的战士大部分都退伍回原籍了,上哪里找他们去?

  “只要能查明真相,不管多难、多远都要找到!”陈良松坚定地说。陈良松立即带领同事翻阅参加比武选手的资料,逐一向选手原单位了解情况,并与选手入伍所在地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单位沟通,终于与获奖选手逐一取得联系。经核实,参加2012年比武的获奖选手确实领到了笔记本电脑或数码相机。同时,调查部门也查找到了高某购买奖品时从财务部门借款及还款的书证记录。

  真相终于水落石出!这9万余元是否被认定为贪污,将直接影响到高某的量刑。高某在获知这一情况后激动地说,“能为我这个犯了罪的人查明真相,我发自内心地感谢陈检察官,我真诚认罪悔罪!”

  (本报记者陈志刚)

  [责任编辑: 佟海晴]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