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玫,现任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莎姐”办公室主任,重庆市人大代表。
梅玫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15年,通过帮教矫治让144名孩子走向新生;通过宣讲法治在10多万学生心里播撒法治的种子。她牵头创立的“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先后被评为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等,中央电视台等数十家媒体宣传报道300余次,得到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综治委、共青团中央等充分肯定,全国20余个兄弟省市检察同行来院交流“莎姐”工作。
梅玫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未成年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基层理论宣讲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
把一个人变成1301个人
惩罚一个孩子很简单,但让一个孩子走上正途却不易。2004年以来,梅玫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6件158人,会同“莎姐”团队对4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矫治、危机干预400余人次,与在押未成年人书信往来70余封,帮助8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到课堂和成功就业,帮助7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霾。
“莎姐”工作机制得到上级采纳,重庆市检察院在全市统一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目前“莎姐”从最初7个人,扩展到全市三级检察院,发展为416名“莎姐”检察官、1301名来自社会各界的“莎姐”志愿者的大团队。
把一堂课凝聚成一种信念
法治的信念必须从小播撒。为此,梅玫组建“莎姐”法治宣讲团,走访了全区全部8个街镇,75个村(社区)收集意见建议,汇总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最需要了解的法律问题,制作有针对性的宣讲专题20余个。梅玫还带头深入全部村社、学校开展法治巡回宣讲500余场,受众100000余人。加强与镇街、教委“定点”联系,建立起“莎姐”法治宣讲对接联系制度,并在全区建立了13个“莎姐”工作室、9个校园“莎姐”法律社团,实现全区所有镇街、中学校全覆盖。
梅玫根据未成年人和社区居民的不同特点,采取院坝故事会、微电影展播、情景剧演绎等形式,在一个个宣讲“小舞台”演绎出一场场未成年人爱看的“惠民精彩剧”。她还组织制作系列法治视频节目《莎姐说》、编印系列法治宣讲读本《莎姐讲故事》,累计向中小学校赠送3万余册。大渡口区未成年人犯罪数大幅度下降,从2004年的60人,到近三年来都保持在个位数以内,2019年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零。
2017年以来,梅玫与专业电影公司一起以“莎姐”检察官团队为原型,历时两年多拍摄完成国内首部检察机关预防青少年犯罪题材公益电影《莎姐日记》,并在全国院线公开放映,打造了文化精准聚焦、助推品牌建设的实践样本。
把一项空白变成一项机制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一项未来工程,今天不下力气,未来就会加倍付出代价。”梅玫在未检工作实践中深深感到,当前还存在着在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等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无人管”的现象,加强检察监督、促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很有必要。她积极促进建立全区“莎姐”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一体化机制,推动全区出台了《关于在大渡口区做大做亮“莎姐”品牌的实施方案》,积极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搭建“莎姐”云平台,形成未成年人网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体系,“莎姐”云平台将全区20余个职能部门、8个街镇、30余所中小学和56名“莎姐”观察员纳入其中,着力构建“1+4+4”“莎姐”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一体化体系和多部门沟通联动机制。平台2019年正式上线后已处理群众申请监督线索30条,做到件件有回复。“莎姐”云平台被最高检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未检创新实践项目,在最高检举办的全国未检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专题会上作经验交流。
梅玫积极开展涉未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支持起诉的全区首例因监护侵害撤销监护权案件成功获判,积极开展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检察监督,聚焦校园周边群众关心的食品、交通等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推动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专项治理,促使区工商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清查了大量的“水晶泥”、“硼砂水”类三无产品,推动相关部门依法解决了马王小学周边多年未能解决的交通隐患等校园安全问题,让816名孩子上放学更放心,关于加强学生安全保护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19年,梅玫在重庆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上作报告27场,并应邀参加国新办举行的检察英模中外媒体见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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