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的请示(档案类型:文书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2017年7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2018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的方案》,同意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部署,成立第八检察厅专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地方检察机关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同步落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入专业化专门化发展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4月,公益诉讼检察职权又写进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全国检察机关牢记党和人民嘱托,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并列为“四大检察”统筹推进,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日益发展、成熟。
(骆贤涛、王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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