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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发布
2021-10-28 14:41: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10月27日电(王莎)10月27日,2021年9月“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发布。该榜单评选由正义网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中国传媒大学新媒体研究院提供学术支持,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设计指标体系。

  在本次发布的省域榜中,陕西荣获总榜、微博榜和头条榜桂冠,黑龙江夺得微信榜冠军。从总榜的区域分布来看,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各有7个省区上榜。陕西、山东、黑龙江位列省域总榜前三名。

  地方榜中,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陕西省检察院、黑龙江省检察院位居总榜前三。陕西省检察院荣获微博榜冠军,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位列微信榜首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检察院位居头条榜首位。地方微博榜中,陕西省检察院、陕西省渭南市检察院、黑龙江省诺敏河检察院分别占据省级榜、分州市榜、区县榜榜首。地方微信榜中,河南省检察院、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检察院分别夺得三级榜冠军。地方头条榜中,黑龙江省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检察院、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分别位居三级榜首位。

  本期,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邀请三家检察院分享检察新媒体的运营经验。辽宁省检察院宣传处负责人介绍称,一是建立内部机制,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宣传处牵头、各部门参与的协调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稿件策划,并将各部门供稿数量纳入年终考核。二是激发内生动力,将省以上主要媒体采用数量纳入对下考评,科学设置考评指标,树立创先争优意识。三是区分稿件类别,研究各类新媒体受众口味,有针对性地投放不同类别的信息,力争吸引受众,提升阅读量。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分管宣传工作的政治部副主任表示,长春市检察院始终秉承“服务为本、内容为王”的工作理念,注重人民群众需要,精心打造检察宣传产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一是灵活创新,做优做精宣传产品。运用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二是协同配合,做实做强普法宣传。研究群众法律需求,开展普法宣传。三是健全机制,做细做稳宣传工作。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检察院新媒体中心负责人分享经验称,一是成立新媒体中心并开通“山检新闻广播站”,由干警播发检察、党政工作动态。二是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未’爱启航”、“每月要闻”、“学习心得体会”等栏目及时发布检察信息。三是邀请媒体记者授课指导新闻信息稿件撰写工作,形成“全员会写作,人人懂宣传”的工作格局。四是积极向宣传部门报送新闻线索,所撰稿件被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刊发。

  据悉,本次榜单的监测时段为2021年9月。此次参评的检察新媒体账号为9162个,其中检察微博3002个,检察微信3391个,检察头条号2769个。2021年9月,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共发布微博42.8万条,微信文章14.5万篇,今日头条文章20.2万篇。

  榜单说明

  1、“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Internet+Procuratorate New Media Index,英文简写为“IPI”),由正义网研制,是衡量检察机关利用“两微一端”等开展检务公开、检民互动和法治宣传等工作效果的数据评价标准。

  2、参选样本为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报送的3002个检察微博、3391个检察微信和2769个检察头条号。

  3、监测时段为2021年9月(注:微博和微信监测时段均为9月1日至9月30日,头条监测时段为8月21日至9月20日)。

  4、“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由检察微博、检察微信、检察头条号得分加权运算得出,三者所占权重分别为40%、40%、20%。2021年9月“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总榜由上述三项均进入前200名的样本中提取排名后所得。

  5、“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由省域榜和地方榜组成。其中,省域榜是以全国不同省级行政区域内新媒体各项基础指标的总数和均值,按照30%、70%的权重运算得出。地方榜则是以每个检察机关新媒体各项基础指标加权运算得出。

  6、省域榜、地方榜下设总榜、微博榜、微信榜、头条榜。其中,总榜由检察微博、检察微信、检察头条号得分加权运算得出,三者所占权重分别为40%、40%、20%。

  7、微博榜由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粉丝数、被转发数、发博数、原创微博数、评论数、点赞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动态赋值运算得出。

  8、微信榜由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阅读数、最高阅读数、平均阅读数、文章数、发布次数、在看数、点赞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动态赋值运算得出。

  9、头条榜由影响力、传播力和引导力三个一级指标加权运算得出。综合头条号订阅量、阅读数、文章数、点赞数、评论数等二级指标,通过对各指标权重动态赋值运算得出。

  10、我们将在统计运算的基础上,启动数据矫正和技术甄别程序,对内容的法治相关度不高的、监测时段内因运营问题引发重大舆情的、有明显数据造假问题的参选样本予以剔除。如对榜单结果有异议或有相应改进建议,请将相关信息发送至justicemedia@jcrb.com,我们将及时回复。

  [责任编辑: 于春贺]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