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检察机关围绕“携手清四乱,保护三江源”等专项活动开展的一系列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工作,是青海检察机关践行“保护三江源”政治责任的生动体现。近年来,青海省检察机关围绕服务保障省委“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战略,聚焦国家公园和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创新理念,拓展思路,一体推进公益诉讼法治之诉、协同之诉,加快塑造生态保护有亮点、保障民生有热度、司法办案有力度、建设队伍有活力的公益诉讼检察“青海模式”,为建设更高层次的法治青海、平安青海提供更多更优生态公益检察方案。
守护母亲河的“检察之旅”
青海海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黄河上游生态保护
图为循化县检察院干警查看该县黄河过境段沿岸林地植被遭到大面积淹没的情况。
踏上青海高原的土地,走近那奔腾着的黄河水,远观碧水奔流,宛如一条绿色绸带在飘然飞舞,近看黄河两岸,层林尽染,风情无限。怀揣着对母亲河深深的眷恋,记者来到了黄河流经青海境内的最后一站——海东市,开始了守护母亲河的“检察之旅”。
今年1月至7月,青海省检察院与该省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三江源”专项行动,该省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区江河湖泊生态环境特点,与当地水利部门分别制定了各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积极丰富活动内容,加强跨区域信息共享,不断拓展活动外延。海东市检察机关守护母亲河的做法和成效,正是该省公益诉讼工作的一个缩影。
1359亩“公益诉讼林”的故事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部,四面环山,山谷相间,黄河流经东西两峡,共长38公里。国家级大型水电站公伯峡、积石峡水电站均在县境两峡的东端。
近日,记者来到这里的黄河滩区,放眼望去,一排排枝叶扶疏的绿树在夏日的阵风中碧浪翻滚,与不远处的黄河构成一幅色彩分明的水彩画。循化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祁相生指着一片云杉林自豪地介绍:“这片云杉是我们的‘公益诉讼林’。”随后,他向记者讲起了这片林地背后的故事。
今年初,青海某水电建设公司未经林业部门许可,在积石峡水电站项目建设中擅自蓄水提位,导致黄河循化过境段沿岸林地植被遭到大面积淹没毁坏,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侵害。
循化县检察院发现线索后积极履职,向该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职,同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了案件办理情况。循化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协商部署,责令该水电建设公司支付407.7万元,循化县政府配套出资343.6万元,按1:1.2的国家标准在循化县6个造林点复栽复种青海云杉、柠条等树种共1359亩,完成了被淹没林地树木的异地补植复绿工作。
“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使被破坏的生态资源得到恢复,维护了公共利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同时提高了项目建设单位的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履行了恢复植被的义务,是一次部门间的良性互动,共同守护了我们的母亲河。”祁相生说。
“我们对6处造林点从启动到补栽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目前已通过了林业部门的验收,被毁坏的生态得到了恢复,检察建议发挥出了实效。”循化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马占虎补充说。
黄河一级支流告急,检察官立即行动
“公益诉讼工作一定不能坐等,一定要干起来。”在化隆回族自治县检察院采访时,谈到“保卫母亲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该院检察长张晓权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位于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过渡地带的化隆县,地处黄河谷地北侧山地、沟谷地,黄河干流水量充沛,水流湍急。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化隆县检察院摸排出县域内黄河一级支流查甫河、黑城河、巴燕河、石大仓河、昂思多河等河道两侧及部分桥涵周边存在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现象,严重污染河水,造成泄洪安全隐患,也对周边环境及村容村貌造成极大影响。经查,化隆县水利局未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我院对此立案后,向化隆县水利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尽快清理河道两侧及桥涵周边垃圾,恢复河道环境,消除行洪隐患。”张晓权说。借这个案件的办理,该院还要求该县水利局在全县范围内对同类问题进行排查处理。
化隆县水利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召集生态环境、住建、水利等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召开河湖长制工作现场会,对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同时,对县域内河道两侧及部分桥涵周边存在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问题开展排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及当事人进行清理整改。与此同时,对黄河及其支流中存在的违法修建、非法采砂、倾倒垃圾、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截至目前,在河湖环境整治中,化隆县已拆除侵占黄河的违建9处,取缔非法采砂场31处,清理侵占黄河的废弃砂石料5.2万立方,清理黄河及16条一级支流生活垃圾138处、建筑垃圾55处。督促动员各乡镇河湖长清理村级河道垃圾210处,对扎巴镇本康沟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对后沟水库、巴燕镇尕西沟等重点水渠、沟道等进行了全面清淤。
“民行检察干警到查甫河、黑城河等河道现场回访发现,河道周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已清理和清淤,化隆县水利局已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履行了职责。”化隆县检察院民行部部长韩嵚崟说。
昔日养殖场,今日变良田
“今年初,我院联合县法院以及科技、公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行政机关,通过实地查看、拍照录像等方式,对民和县黄河流域禁养区内45家已关停养殖场的建筑拆除、垃圾清理和复垦复绿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监督。”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勇向记者介绍。
民和县地处甘、青两省交界处,素有“青海门户”之称,黄河南北穿流,可是在黄河流域禁养区却有大量养殖场,排出的垃圾严重影响了黄河流域的生态安全。
针对这一情况,民和县检察院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开展跟踪监督工作,针对行政机关整改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经过整改,禁养区内45家养殖场已全部关停并完成建筑物拆除、垃圾清理工作,共恢复耕地80亩,其中30亩已进行播种,复垦复绿取得实效,昔日的养殖场化身今日种满农作物的良田。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后续复垦复绿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切实推动解决公益受损问题,落实公益保护。同时,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履职不主动、不到位的情形,将依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切实守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张勇说。
采访结束,驻足在黄河出口,发生在母亲河沿岸的公益检察故事历历在目。“母亲河滋养着我们,而检察人也要同样以质朴的情怀、强烈的责任心,守卫着我们的绿水青山、大好河山。”海东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海燕感慨地说。
(本报记者李维 通讯员王丽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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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市地处黄河上游及其重要支流湟水之间,史称“河湟间”或“河湟地区”,是青海开发较早、文化历史悠久的城市。海东水电资源丰富,是青海重要的能源基地。近年来,海东市改革发展稳定事业迈上新台阶,开启了在兰西城市群节点崛起的新征程。海东市坚持高质量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城乡面貌极大改观;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确保黄河、湟水河清水出城出省,着力打造山青水绿天蓝的生态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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