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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自编自导模拟法庭辩论练精兵
2018-10-31 15:04:00  来源:

  正义网重庆8月24日电(记者 李立峰 通讯员 赵欢)近日,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会议室里控辩双方针锋相对,有理有据。原来,这是公诉科干警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自编自导的一出“戏”——模拟法庭辩论。

  故事还得从模拟案例说起:某日晚,刘新参加完聚会,乘坐其女友王友玲的车,和王友玲的朋友谈完工作的事情后回家。王友玲将其送至路旁,见刘新走后,溜车离开,却发生事故,刘新倒在车前方,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例看似简单,但辩方做的是无罪辩护,且后援是5位办案经验丰富的女精英。控方也不甘示弱,这次选出的公诉人是组内的办案骨干。

  一场场唇枪舌剑一触即发——

  控方:“被告人王友玲驾驶自己的轿车将车前方的同事刘新撞倒并造成颅脑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辩方:“起诉书上指控的内容模棱两可,驾驶自己的轿车在道路上致人死亡,是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清,很难判断。”

  控方:“尸体检验鉴定书和法医检验鉴定书证明被告人驾车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辩方则回应:“这份鉴定意见根本不能支持被害人颅脑损伤系被告人车撞导致,案发现场无人证实,被害人在第一次倒地被被告人扶起后有二次倒地的事实存在,不能排除二次倒地造成颅脑损伤的可能。况且鉴定意见所出具的颅脑损伤的位置与正常倒地的反应完全相反,所作出的鉴定意见不具合理性。”

  ……

  面对辩方两名“律师”的伶牙俐齿、能说会道,控方沉着应对、见招拆招,牢牢抓住证据链条,对辩护人提出的质疑逐一进行了回应。由于该案争议点较多,双方在进行了三轮法庭辩论后仍然“意犹未尽”。

  据悉,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该院主动适应诉讼新模式,定期开展“法庭辩论”以提高自身素质,深受干警欢迎。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