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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检察志愿者队伍成立一周年
2018-10-24 09:39:00  来源:

  检察志愿服务 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自2014年8月下旬成立检察志愿者队伍以来,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检察志愿者开展各种活动,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组织检察志愿者开展法制宣传。控申科组织检察志愿者进行法制宣传,通过在人群密集的广场、街道发放传单、接受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民行科组织检察志愿者参加了大型的法律普法夜市活动,通过发放传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整个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了一个多月,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检察志愿者积极参与我院组织的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如“举报宣传周”、“宪法日”、“普法夜市”、“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等活动,此种形式,既解决了我院检察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又扩大了宣传效果。

  组织检察志愿者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我院的振兴街道办事处检察室充分发挥检察志愿者的作用,在检察志愿者的配合下开展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对于来访者提供法律解答。检察志愿者的参与增强了来访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度。

  组织检察志愿者积极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在我院开展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检察志愿者参观了我院控申接待室、询问室、心理疏导室、案管大厅等办公区,并参观了职工之家、文化长廊、廉政长廊等,通过工作人员细致讲解和现场零距离观摩再一次的对检察院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执法规范等情况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知;在座谈会上,检察志愿者针对检察工作的开展献言献策,提出了大量的宝贵意见,同时也为检察志愿者更好的了解检察工作,积极地开展检察志愿服务工作奠定了基础。

  检察志愿者队伍展现了松山检察“新形象”

  回顾过去,检察志愿者队伍的成立展示了检察的“新形象”。为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检察工作,进一步解决我院的检察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为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在2014年8月下旬面向社会招募了40余名检察志愿者并开展了一系列的检察志愿活动。

  一是充分做好了检察志愿者的招募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我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成立了检察志愿者招募小组,由一名副检察长担任组长,由办公室、监察处、政治处的干警担任成员。检察志愿者招募小组制定了招募方案、检察志愿者章程,对志愿者的权利、义务、工作方式、职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多种形式招募。通过实地走访、发放便函、单位推荐等形式,在松山区内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学校、企业招募了40余名检察志愿者。志愿者均来自基层,与基层联系紧密,与群众联系紧密,对于所在辖区的情况非常熟悉,有群众基础,便于开展检察志愿服务工作。在招募时充分考虑志愿者的特长,有特长的优先录用。如有的志愿者本身就是律师,有利于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有的志愿者在宣传部门工作,有利于开展法律宣传等工作。

  举行聘任仪式。我院在2014年8月份举行了检察志愿者聘任仪式暨检察志愿者工作会议,市院、区委的多名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向检察志愿者颁发了“检察志愿者聘请证书”和“工作证”。区委政法委宋书记对我院的探索之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检察志愿者提出殷切的希望。

  二是充分发挥了检察志愿者的职责

  检察志愿者的职责。检察志愿者的职责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参与法制宣讲活动;二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援助;三是关爱未成年人,担任“合适成年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心理矫治和疏导;四是参与社区矫正监督;五是配合检察机关收集社情民意。

  三是充分发挥了检察志愿者的作用

  检察志愿者的重要作用。一是检察志愿者通过参与法制宣讲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深入群众,宣传法律,宣传检察机关工作职责,让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增加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度和信任度。二是检察志愿者是检察机关的“联络员”,在检察机关和群众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配合检察机关收集社情民意,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检察机关,在及时掌握和反映社情民意上给予我院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三是做好检察机关的协助工作。在检察机关的组织下,关爱未成年人,担任“合适成年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心理矫治和疏导。四是协助检察室工作,在各个检察室或巡回检察室辖区内,协助检察室工作人员化解信访纠纷,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对基层执法和司法单位的法律监督工作,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和检察长交办的信访事项、案件事项和其他工作。五是检察志愿者是检察机关的“监督员”,对检察干警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六是我院通过派驻检察室已面向检察室所覆盖的乡镇、街道聘用了77名检察信息联络员,通过检察信息联络员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案件线索等。但在检察室覆盖不到的乡镇,检察志愿者便能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各项检察志愿服务工作,进一步延伸了法律触角,促进了检力下沉。

  让青春在检察志愿服务中闪耀

  为更好的调动检察志愿者工作的积极性,我院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对检察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发挥检察志愿者的作用助力检察工作,让青春在检察志愿服务中闪耀。

  加强对检察志愿者的管理。我院将加强对检察志愿者的管理,包括已经制定了检察志愿者章程,对检察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的规定。检察志愿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主要是服从统一指挥和调配,不准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报酬,不准以检察志愿者身份从事获利性活动等等。对已招募的检察志愿者表现消极、有不良影响的,我院将劝其退出检察志愿者组织;表现出与检察志愿者身份不符、有损检察形象者,将予以辞退,被辞退者不得再度成为检察志愿者。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工作手册、建立档案等,以确保志愿者活动顺利进行。

  强化对检察志愿者的培训。我院在检察志愿者领导小组的安排下,将采取多种形式对检察志愿者进行培训,以使他们更好的服务于检察机关,更好的服务于群众。通过集中培训、邀请专家授课等形式,以提高检察志愿者法律知识;通过检察志愿者可以使用检察机关提供的业务书籍及学习、宣传资料,经批准可以借阅检察机关档案资料用于学习和研究等方式,以提升检察志愿者的法律素养,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强化法制宣传及法律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检察志愿者来自于基层、了解基层的优势,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及举报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充分发挥检察志愿者的作用,进行法制宣传。利用检察志愿者的法律特长和来自基层的优势,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法律咨询一对一”、“送法律书籍、普法律知识”等活动。

  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志愿者的特长和志愿服务工作情况等,将志愿者分配到我院的相关科室,在相关科室负责人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社区矫正、轻微刑事案件调节、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工作。从而形成检察志愿者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培训,相关科室组织志愿者开展工作的工作机制。

  检察志愿者工作是我院的创新之举,没有现成的经验可遵循,所以我院的此项工作还处于成长阶段,但它既是推进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的创新之举,又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为民之举,更是拓展检察工作范畴、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务实之举。

  “凝聚青春力量,践行志愿精神”,一年来的检察志愿服务活动成效明显,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愿在心中,志在行动,检察志愿者们正以闪耀的青春,凝聚着力量,践行着服务。

  作者单位: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