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霄县检察院干警学习谷文昌先进事迹。
正义网漳州4月15日电(通讯员 张晓琼)4月7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刊发文章《三十四年后的追寻——“四有”书记谷文昌》,记叙了这位一直让习近平总书记念念不忘、撰文称赞“在老百姓心中树起了一座不朽丰碑”的县委书记的生平事迹,文章评价这位原福建省东山县委书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堪称“四有”干部的楷模。
谷文昌同志是河南省林州市人。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他为新中国的建立立下了卓越功勋。解放军南下时,他随大军南下,加入到解放福建的战斗中。解放后,谷文昌服从组织安排,留在福建东山工作。他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畏艰苦,实事求是,带领东山县人民苦干14年,终于把一个荒岛变成了宝岛,他用自己的言行赢得了老百姓的信任和敬仰。
在上级检察院和福建省云霄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下,云霄县检察院党组提出: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要求,进一步学习和弘扬谷文昌精神,把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与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与持续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四有”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担当,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谷文昌精神践行到检察工作中,为加快云霄检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该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掀起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的热潮,党总支发文作出学习谷文昌精神的通知,并将《人民日报》的相关报道和评论进行下载编辑成学习小册子,干警人手一册,并通过报纸和电脑、手机上网等方式,争先在第一时间学习长篇通讯《三十四年后的追寻 “四有”书记谷文昌》、《人生一粒种 漫山木麻黄——谷文昌的生前事身后名》和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闻鼙鼓而思良将》,并开展“我,能成为这个时代的“四有”良将吗?”专题讨论。
连日来,谷文昌同志的优秀事迹在云霄县检察院干警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要以谷文昌同志为榜样,在各自岗位上做好各项工作,争做新时代的“四有”干部。下派到云陵开发区益宝山村当第一书记的检察官蔡晋告诉记者,近日通过报道了解了谷文昌同志优秀事迹,深有感触,这也更坚定了他“沉下身去,踏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