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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家中的特殊庭审
2018-10-24 08:54:00  来源:

  郭某家中的庭审现场。

  正义网漳州2月11日电(通讯员 黄从余)2015年2月10日,福建长泰县陈巷镇一村民家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郭某醉酒驾车发生车祸,因伤情严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一直在家中取保候审。福建长泰检察院承办人了解到郭某身体确实很虚弱,行动不便无法出庭受审,为了不影响他的身体健康,又不耽误庭审,从人性化角度出发,且考虑到此案能收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该院与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驱车30余公里来到郭某的家中进行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证据,并就几个疑点对郭某进行了询问,法庭还做了进一步调查。郭某对起诉书和证据均无异议。法官当庭做出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郭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谢谢你们,为照顾我的身体,破例为我进行这样一场庭审。我认罪,恳请法官、检察官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能重新开始。”郭某最后陈述时说。

  编辑:施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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