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湖南2月25日电(通讯员 刘慧)2月25日,湖南炎陵县人民检察院传来捷报:该院被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二〇一二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继2009至2011年连续三年被评为株洲市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后,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的又一新成绩。
去年年初,该院着眼于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提出了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工作目标,并将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助推器,扎实开展各项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提高服务大局能力,推动检察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扎实开展“文化育检”活动,逐步实现从基础设施、制度建设等外部硬件到文化氛围、学习环境等软件方面的转换,确立了“艰苦奋斗、务实超越”的炎陵检察精神,形成了具有炎陵特色的炎陵检察文化体系,有力地促进了检察队伍建设。同时,该院还扎实开展各项廉政教育活动,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八小时外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干警谈心制度》、《干警家属管理责任状》等规章制度,做到内外监督相结合、家院监督相结合,在社会上树立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据悉,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检察工作上台阶的突破口,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为己任,以检察工作树品牌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争先为目标,将文明单位创建与检察文化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统筹部署、整体推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该院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自2008年以来,该院先后荣获全省“先进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称号,队伍建设成果入选湖南十大检察事件,并作为湖南唯一先进典型入展“最高人民检察院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