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山东12月18日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赵进)“脱下心爱的橄榄绿警服,回到生我养我的故乡。换上庄严神圣的检察官制服,我依然是豪情满怀,意气风发。角色的转变,对于我个人来说,无异于一次全新的起航。伴随着我院文学社的诞生,让自己的心态和激情如同这个新生事物一样永远年轻。”
“一个天真、可爱、活泼的9岁女孩,忍受着热油泼身的痛苦,盼望着大家献出一颗关爱之心,这女孩就不会这么悲伤!让我们携手献爱心,共筑爱的桥梁。多一份关爱,多一份真情,世间定能充满爱的阳光,世界就会更美丽,人间就会更温暖,社会就会更和谐!”
这是12月14日山东省费县检察院青年干警在“枕流”文学社座谈交流会上展示的优秀作品中的两段话……
山东省费县检察院检察官兼枕流文学社副社长唐靖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说:“我们院成立的枕流文学社,真是个好平台,在这里,我写的文章得到了展示,我找到了写作的兴趣和信心,得到了锻炼和成长,写作水平和修养也得到了提高。”今年以来,费县检察院为加强文学创作、理论研究活动,提升文学艺术创作水准,促进文学艺术发展,弘扬祖国传统文化,坚持“文化育检”,成立了枕流文学社。
12月13日,费县检察院组织开展枕流文学社作品展示交流活动,20多位年轻干警参加展示活动,内容涉及工作、生活、个人成长经历、社会现象……他们用生动而朴实的语言展示着自己的才华,收到了良好效果,活动的开展得到领导的好评,受到广大干警的欢迎。
据了解,该文学社主要以自己创作、研讨交流、检察文化工作展示、地域特色文化铸造为主要形式,以“周末读书会”、“书香费检”、“文艺创作”为依托,为全院干警搭建一个展示才华的平台。目前,文学社共开展展示交流活动10余次,参加人员60余人次,展示文学作品100余篇,进一步提升文学艺术创作水平,活跃检察文化气氛,提高了检察队伍素质,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我们一定会充分发挥好枕流文学社的作用,积极组织文学社成员及其他干警写好文学作品,不断展示他们的才华,围绕‘忠、孝、廉、严、实、政’检察文化建设目标,打造出文学社特色品牌,为全院干警营造一个浓厚的文化氛围。”该院检察官兼枕流文学社社长卢庆娟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