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3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检察院举办第一期“道德讲堂”
正义网云南8月15日电(通讯员 李永定吴丹丹)近日(8月13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检察院举办第一期“道德讲堂”。本期主讲人是禄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卢玉富,因为关爱弱势群体,助人为乐,自己出钱无私帮助孤儿和贫困学子顺利上学等善举,他的故事早已在全市检察干警中广为传颂。
活动开始前,干警们首先进行了一组成语接龙游戏。“扶弱济贫,严以律己,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一个个与检察职业道德规范、传统美德有关的词语从干警口中轻快地脱口而出。从这些词语中,引出了“助人为乐”的典范——卢玉富登台为干警们讲述了在他自己看来极为平凡的故事。
“人生在世,当以“助人为乐,知足常乐,自得其乐”安身立命,服务社会。”“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重要,但相对于需要帮助的人来说,我们就变得重要了!”“答应过帮人家就要帮到底。”“用人心温暖石头,帮助他们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伤害到他们的自尊心。”这些质朴的话语,是卢玉富最为贴切的人生感悟。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作为从家乡苗族山寨走出的第一个大学生,1986年,卢玉富背负着父老乡亲的殷切期望,进入云南省政法高等专科学校求学。在此期间,为了完成学业,他在禄劝县的每一家银行都借了贷款,负债累累。1989年大学毕业被分配到禄劝县院从事检察工作后好一段时间,好不容易才还完欠款。可家乡的困苦和落后,卢玉富一直惦记在心里。不管在任何一个阶段,他的人生经历中总是闪现着无私关爱弱势群体和困难家庭群众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的点点滴滴:
当听到一个服刑人员监护的即将参加中考的孤儿,学习成绩优异却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面临辍学时,卢玉富毫不犹疑地伸出援助之手,从自己微薄的工资里拿出累计近5万元,作为学费、生活费资助这位孤儿,一帮就是5年多,在他的帮助下,这个孩子目前已进入大学学习法学专业,并表示将来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当得知又一个苗族学生家里贫困、父母无力供学,另一个孩子今年考上一本院校却面临交不起学费的困境时,卢玉富再次表态:我来供他(她)上学!
当发现山寨村子里小学生们缺少学习资料,但却充满对求知的渴望时,卢玉富先后两次给孩子们买去了《新华字典》,每次分发200本。
当看到村里的老人们要外出理发困难时,卢玉富就在春节前夕联系好了师傅,自己掏钱作酬劳,用一天的时间,亲自带着师傅到村里为67个村民理发。
当在下乡进村入户调查时看到村民们出行难、生产生活用水难时,卢玉富又自己拿出2万多元,还到处奔走求援,为村民们募捐善款修路、修桥、修沟……他一个个勇于担当、助人为乐的事迹,深深打动了每一个检察干警的心灵。会议室内时时响起一阵阵的热烈掌声。
从检23年来,卢玉富先后在禄劝县检察院公诉科、办公室等部门的不同岗位上工作过,曾被云南省、昆明市两级检察院先后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先进个人”、“十佳检察人员”、“十佳公诉人”等称号,并多次受到禄劝县委、政府的表彰。今年7月,他作为全市检察系统的唯一一名检察人员,被昆明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在听取卢玉富的事迹后,干警们齐声朗诵起了老子《道德经》中的一段经典名言。
卢玉富这些极为平凡却很感人的善举,在昆明市检察院青年干警中引起强烈共鸣。该院公诉三处翟非发言说:“当今社会,有很多人认为雷锋精神已经逐渐淡去。但卢副检察长的事迹告诉我们,雷锋精神还在,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好同志、好党员。我们年轻一代检察人员要向卢副检察长学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从身边小事做起,树立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尽微薄之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该院公诉四处李婧捷发言说:“一个检察官的爱心,温暖了这个社会的很多人。爱心需要传递,作为青年一代的检察官,我们有责任接过前辈手里的火炬,播种更多的温暖与光明,坚持忠诚本色,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彰显人性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