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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检察院出台检察礼仪制度 规范文化建设
2018-10-10 09:32:00  来源:

  正义网安徽2012年2月6日电(通讯员 刘娟)检察礼仪,是指检察人员在履行检察职能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和所表现出来的言行态度与方式。它是执法程序和执法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的精细、规范化管理,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全面提升干警的文明素养和机关文明程度,形成知礼、懂礼、重礼、讲理的良好氛围,构建和谐检察。明光市检察院在充分认识检察礼仪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基础上,把检察礼仪融入检察文化之中,本着以礼仪建设为纽带推动检察队伍的整体建设为原则,制定了《明光市人民检察院礼仪制度》。

  该制度涵盖职业仪表、接访礼仪、诉讼礼仪以及业务礼仪四大方面,从仪态、着装、通信媒介交往、出入、驾驶警用车辆、接待、会议场合、办公场所以及执行公务十个方面提出了细致、具体、完整的检察行为礼仪规范标准,坚持将检察礼仪贯穿于队伍建设、日常管理以及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明光市检察院礼仪制度的建立,是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又一新举。不仅有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而且为塑造该院良好形象、加强规范化建设、维护文明有序的诉讼秩序、促进现代司法文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