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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实践逻辑
2018-06-19 11:00:00  来源:

  中国共产党作为在中国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能仅仅考虑5年、10年之内的问题,还要考虑50年、100年乃至更长远的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的路应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这些都是需要进行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世界上有的国家虽然一度实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最终没有胜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掉入了各种各样的“陷阱”,很大程度上与缺乏稳定的制度保障有关。这就需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多次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题中之意。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进程中,就已经在不断思考未来的国家治理体系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继续探索这个问题,取得了重要成果,但是也经历了曲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始以全新的视角思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问题,强调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说明我们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有独特优势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同时也要看到,相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相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国家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在各领域中形成联动和集成,才能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之中,内在地包含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不仅丰富了我们党对国家现代化概念的认识和理解,而且体现了我们党对改革认识的深化和系统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体系中,内在地包含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要求。然后在这一基础上继续努力,到2035年时,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周年时,使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更加先进、更加发达、更加完备,从而走在世界的前列。

  (作者: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