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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全球法治治理的外交法治
2018-01-17 10:35:00  来源:检察日报

  何谓外交法治,简言之,是指对外推倡法治治理,努力促进制定公平正义国际规则,善于用法律方式解决外交问题;国内与外交相关的各领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治精神及法治思维贯穿整个外交活动领域。对于当下中国,外交法治这一概念的提出,不仅符合逻辑要求,更顺应时代需要,对于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和推进外交事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外交法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国家影响力、塑造国家形象的重要途径。当前世界,追求法治治理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遵照公平正义理念、以法治方式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有利于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其次,外交法治概念有利于探索国家行为与法、政治利益与规则治理之间的关系。外交目标是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等根本利益,从这个角度而言,外交行为是政治决策。但外交的国家性、政治性并不意味着外交领域不受某些规则和原则的制约。一方面,国内的涉外法律、外交外事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本身就是国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即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外交行为,同样有其“法性”问题。只是外交的“法性”,不是国家实在法意义上法的概念,不依赖于具体的法律条文及司法机关的强制力保障,而是法治治理中的“法性”,或称之为“柔性原则”。

  再次,外交法治能够涵盖与外交相关的系列行为内容和范畴,有助于从体系角度整体认识、把握外交活动。无论是不同主体的外交行为,还是朝向不同客体对象的外交活动,以及参与某种具体国际规则的制定等,都可以包容在外交法治这个概念中。而“涉外法律”等概念,只能反映外交活动的某个方面,不能从整体性、体系性以及分层角度认识庞杂的外交活动并探索相应的规则。

  最后,外交法治有助于以法治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推进外交工作。对比与经济外交、文化外交等相对应的“法律外交”,外交法治不仅强调用法律条文规范外交行为、依法处理涉外事务、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利益等,而且强调在无实体法可依的情况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

  (作者单位:外交部法治工作办公室)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