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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在司法改革背景下如何发挥案管服务职能
2018-01-10 16:08:00  来源:检察日报

   在司改背景下,将案管的“服务办案”职能看作为案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尝试结合工作实践,从案管的服务特性出发,思考如何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道路上推进案件管理工作更好地发展。

  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案管科积极落实执行与司改相关的部署、培训和任务安排,及时收集、核对业务部门移交的各项权利清单,并联合技术部门在统一系统中完成了对不同身份角色的基础权限配置和文书后台配置,为司改的落实打下基础。

  分案是检察权中人与案、权与责关联的端口,为使分案职责从业务部门分离出来,将分案的公正性和高效性落到实处,昆山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在统一系统中负责本院案件的分配操作。在履行分案职责中,始终坚持轮案大原则,根据本院受案量大和特色区镇检察室等现实情况,要求案管部门对业务部门提出的轮案要求包括轮案组别、规则、比例和特性要求做到仔细审核,并通知技术部门进行相应的权限配置和变更,避免了以往人工分案带来的人情干扰、案件量均衡难或判断失误等问题。此外,该院案管部门还将具体做法规则化,制定了《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分配办法(试行)》。

  案管部门负责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建档管理工作,主要包含检察官工作和业绩两块内容。目前昆山市检察院设置专门司法档案室,配备硬件设施,并交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实行人档合一、同步追溯。同时,该院各业务部门分别制定了部门入档细则,细化、提升了昆山院司法档案质量。今年8月起,昆山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递交了个人档案材料,案管科逐一对材料进行了审核接收与入档处理。

  司法改革对案管部门应该是一次机遇和挑战。从人员组成上分析,受历史因素影响,案管工作人员多呈现老龄化和非专业化结构。昆山市检察院案管部门现有工作人员16名,其中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3名、检察辅助人员11名。负责案件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为助检员以上人干警,其中仅有一名为年轻干警,其他均为50岁以上干警,老龄化趋势已相当明显。从专业能力来看,均长期脱离一线办案岗位,办案知识更新相对滞后。随着改革之路不断前行,江苏省院内设机构的调整要求迎来了部门精简的趋势。对于非纯业务部门而言,在改革形势和繁重任务的双重压力下,案管部门如何在司改中求存定位、开拓创新将是目前案管发展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因此,笔者认为,案管部门应转变固有专注监管的理念,找准站位,牢牢坚持服务办案为先的态度,在重点加强对内服务的同时也不放松对外服务,攻坚克难,适时寻求工作开展突破口。

  首先,要对内提升服务效率。 

  案管科应从办案大局出发,为办案部门提供全方位、高品质服务。从服务层次由浅到深递进来看,可以将案管对内服务分为表层服务、内层服务和深层服务三个方面。

  表层服务要全面。表层服务即案管部门对检察办案一眼所见的服务,是案管的基本服务内容,作用最为直接、效果最为快速。案管部门应把牢服务为先观念,剥离更多事务性工作。除与办案不可分割的事务性工作由业务部门书记员负责外,其他与办案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及一些管理性工作都应尽可能从业务部门剥离出来,更多的交由案管部门负责,使检察官和辅助检察官办案的书记员有更多的精力、时间留给案件办理。

  内层服务要到位。内层服务即案管部门深入检察办案之中的服务。首先,开展流程环节全程动态监控。案管部门应该不断丰富、扩大流程监控范围:加大力度开展程序性监控。在对检察官独立办案权不干预的前提下,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程跟踪办案流程以及案管收结案时掌握的第一手案件信息来实现全面流程监控;确定本院各环节流程监管点。案管部门的监控必须定点、定向,通过梳理办案环节,找出各个可监控点,形成流程监控指南。其次,开展多角度全面案件评查。案管部门的评查应涵盖对所有业务部门案件类型的评查。

  深层服务要重视。只有强化案管部门的队伍管理,提升岗位履职能力,才能使案管部门对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发展起到质的飞跃。案管部门应根据岗位特性和个人适岗性合理开展本部门工作。一是以员额检察官为领头羊。按照入额比例,案管部门一般至少有1名员额检察官,这就要求员额检察官在司改中发挥自己“主人翁”的地位,带领案管其他工作人员共同开展案管工作;二是专业工作专职办理。案件评查工作和部分流程监控工作要求评查人员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储备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应由员额检察官负责,助检员以上人员协助。三是特殊工作专人办理。对于工作岗位比较特殊的,如统计工作和司法档案工作应该固定由案管专人负责。

  其次,要对外强化服务效果。 

  从服务对象范围由小到大递进来看,可以将案管对外服务分为保护性服务、合作性服务和公开性服务三个方面。

  保护性服务要充分。保护性服务即案管部门为保障诉讼权利对辩护人、代理人、被害人所提供的服务。案管部门窗口大厅在接待当事人来电来访过程中应畅通渠道,同步开通电话咨询、网上预约等多种方式,做到耐心答复咨询,快速办理其申请的相关业务,避免人为设置障碍。制定律师接待、约见检察官等机制,明确接待和约见原则、范围和职责,并将规章制度贴于检察机关显眼的公开区域。

  合作性服务要合理。合作性服务即案管部门为更好的开展检察工作对公安和法院提供的服务。案管部门接收着来自公安的案件,移送公诉至法院的案件,承担着检察机关案件接收和送达工作,对外代表检察机关开展与公安、法院的对接工作。案管部门应发挥高速纽带作用,可在职责范围内积极联通公安、法院等单位,建立专门政法办案通道,合理利用办案软件加速实现案件线上、线下同步流转,积极做好牵头人,沟通、解决案件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公开性服务要真诚。公开性服务即案管部门为深化检务公开,实行阳光司法而面向社会所提供的服务。服务办案为促进检察权高效运行,促进司法公正,本质就是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案管部门应尽可能扩充公开服务广度尽检务公开之职。依靠检察机关公众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平台媒介公开发布检察院的案件程序性信息和生效法律文书,做大检务公开不遮掩、全透明督促检察官规范办案,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单位: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