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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清:创新宣传“全民生态”司法理念获人大领导点赞
2018-04-18 10:31:00  来源: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黄丽春 王鲁南)“这种野生动物叫什么?哪位小记者知道?”“鹿!”“羊!”小记者们纷纷回答。

  “都不对,这种动物的学名叫鬣羚,土名叫山羊,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那大家是否还知道哪些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呢?”一时间十几双小手举了起来……孩子们的好奇心与热情在这晴朗的冬日里翻涌着,连帽檐下的脸庞挂满了汗珠都毫无知觉,这是发生在福建省闽清县生态警示教育基地展厅里的动人一幕。

  12月3日,闽清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政法委综治办及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同邀请来自福州市区的“童心中国”政法小记者及家长一行30余人至闽清县开展“走进生态检察,走进大自然”普法宣传活动。

  上午9点30分,经过了一个小时车程的孩子们到达了闽清县检察院生态警示教育基地。旅途的劳顿并未消减小记者们对知识的渴望,在工作人员的组织带领下,他们有序地排队参观室内展厅。检察官们通过展板详细地介绍了闽清县秀丽的自然风景和县域内存在的国家珍稀野生动植物,并形象生动地为孩子们讲解了关于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相关罪名及典型案例,同时通过模拟“狱中”场景的蜡像,教育孩子们从小树立保护环境、禁止破坏生态的法律意识。

  据闽清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施兆介绍,今年以来,该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力在树立“全民生态”司法理念上下功夫,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在县预防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内建立生态警示教育专栏,宣传现行法律法规、展示环境监管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等。在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属国有美菰林原始生态林场、白云山国有林场、白岩山风景区美丽乡村山墩村等区域设立检察官办公室,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定期巡访、现场接访、接受举报、法治宣传、检务公开等形式,及时发现和预防林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推动生态宣传向纵深发展。

  “围绕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注重利用好新媒体和传统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生态检察工作。发动、引领群众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形成人人从我做起的行动自觉。”闽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坚对检察机关加大宣传力度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原标题:小记者走进生态警示教育基地 福建闽清:创新宣传“全民生态”司法理念获人大领导点赞)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