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慧霞)“侦查监督工作精细化管理实施以来,精细化管理成效逐步显现,平均办案周期缩短2天、办案不规范问题减少60%、核心业务指标完成数上升20%。”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内蒙古包头市检察院时高度评价了侦查监督工作精细化管理之后带来的变化。
为有效解决司法办案、队伍建设中的“粗”“拖”“浮”等问题,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检察长徐亚光介绍说,该院选择既是检察核心职能,又有较好工作基础、办案组配备整齐的侦查监督工作作为试验田,精耕细作,推动精细化管理提档升级。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吉雅对该院的精细化管理工作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她一边翻看《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精细化管理细则》一边说:“高新区院的‘精细化管理细则’确实做到了流程节点零遗漏、全覆盖,不仅对于办案人员要求非常严格,而且具有办案指引的作用,该做什么、该怎么做、该什么时间做一目了然,为你们的精细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