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导向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逻辑起点和目的归依。应坚持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发现职务犯罪发生的风险点,在顶层设计方面扎紧“制度预防的笼子”。强化制度预防的实现载体是理清“三张清单”,在制度层面上有效治理乱作为、不作为和慢作为的问题。
一是理清权力清单,保障法无授权不可为,预防乱作为的问题。推动政府机构和部门理清权力的“边界”,制定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权力行使的依据、行政审批和行政事务的法律依据、办事流程等,确保实现每个职能部门、岗位职责的具体化、精细化和透明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决惩办“权力寻租”和“行政乱作为”问题和现象,提高权力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使权力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理清责任清单,保障法定责任必须为,防治不作为的问题。引导各级权力机关和部门划定权力“识别区”和“职责边界”,规定作为空间和范围。严格预防和治理权力缺位、错位和越位等方面的问题,实现责任清单“全覆盖”,防治彼此扯皮和互相推诿等方面的现象,从根本上防治不作为的问题。
三是理清负面清单,保障法无禁止皆可为,管控慢作为的问题。推动行政审批部门制定限制、禁止等领域的清单和范围,出台相关领域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从制度和操作层面上盘活“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行业的活力和动力,激发行政审批部门和管理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着重防止控制过严和管理过死现象,从根本上管控慢作为的问题。
社会现代化水平的高速发展,使得职务犯罪预防也随之面对更多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最终目标是要变革独立化、单体化的预防模式,打破主体之间、领域之间和行业之间条块分割的格局,实现信息流动、部门联动和功能互动,实现联动化、社会化预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