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越 张然)1月16日下午14时许,河南省太康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世龙收到该县政协委员吕文星发来的短信:“李检,感谢你们对咱县产业集聚区数百家企业提供的法律支持。企业发展需要有司法作保障呀。目前,你们采取‘三张清单’的做法,为构建新型‘亲’‘清’检企关系趟出了一条好路子。”
原来,2016年8月,为构建新型“亲”“清”检企关系,该院到县产业集聚区调研发现,百余家企业或多或少地存在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多,法律维权意识淡薄,遇事不是依靠法律,而是靠花钱来息事宁人的老办法。
2016年4月下旬的一天,以刘某为首的不法分子带10余人到产业集聚区某企业以每车出资1000元的高价强行装卸货物,这家企业虽不情愿但慑于刘某的淫威,只好勉强同意。后刘某看该企业软弱可欺,又将装卸费提高到2000元,该企业敢怒不敢言,直到司法机关介入才使问题得到解决。
“企业要想正常发展,不想被不法分子牵着鼻子走,必须学法懂法用法靠法。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保护自身权利。”当这家企业员工听了该院检察官法治课后,心里才豁然开朗起来。该企业老板王军当即表态:“今后,无论遇到什么样的难题,首先想到法律,我们不再用‘花钱买路’这一套来息事宁人了,坚决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企业权利和尊严。”
随后,该院出台《太康县检察院关于构建新型检企关系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开出“三张清单”。“负面清单”:为检察干警开列禁区清单,凡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的,不得索取任何报酬;“权力清单”:凡涉及企业的案件,必须做到在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转前提下,方可接触相关当事人,而且进出企业尽量不打扰其他人员;“责任清单”:凡是企业有所呼,检察机关必有所应,做到首问负责制、案件承包制、结果反馈制,处置及时化、办理便民化、时限快速化、效果最大化。
吕文星委员认为,“这‘三张清单’为新型检企关系提供了可操作、规范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章制度体系架构。相信其他委员看后同样对该院这一做法表示肯定!”
(原标题:“三张清单”趟出了一条好路子 河南太康:委员肯定构建新型检企关系做法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