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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向人大常委会作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报告并获得肯定
2018-04-10 17:41:00  来源: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近日向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该省检察院由院领导牵头,组成4个小组认真听取了审议和讨论情况。

  审议时,不少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表示,《报告》观点鲜明,集中展现了山东省检察机关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总结工作全面客观,查找问题实事求是,下一步措施具体明确。

  自2012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把刑罚执行监督作为检验法律监督整体成效的重要标准,以自身严格规范司法为基础,以监督纠正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更新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越来越高,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会议组成人员对山东省检察机关的监督措施和成效给予肯定。据介绍,该省检察机关依法对刑罚交付执行、刑罚变更执行、社区矫正情况等进行全程跟进,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坚决监督纠正,解决了司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实行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从严监督,纠正相关违法情形114件,建议收监执行48人。在2015年特赦活动中,山东省检察机关对1263件特赦案件全程同步监督,实现了一个不错、一个不漏,监督效果突出。

  在充分肯定工作的同时,与会人员希望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在党委的领导下,继续全面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刑罚执行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标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刑罚执行监督工作 “三类罪犯”从严监督获好评)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