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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领:“李检,这个案件办得好!”
2018-04-10 17:36:00  来源:

  “李检,这个案件办得好呀!我们委员鼎力支持。查办这样的贪污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反腐败的‘零容忍’。”前不久,参加河南省项城市检察院座谈会的该市政协委员郭建领对该院检察长李磊说。

  原来,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项城市实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时,因带有“突击性”,导致部分学校债台高筑、纠纷不断。为维护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正常运转,2007年国家启动了“普九债务化解”项目。然而在普九债务确认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揩油”。

  项城市王明口镇原村支部书记赵某伙同某小学校长召某、朱某、邓某等虚报普九债务资金,并采取了制作虚假协议书、虚假建校账、虚假欠条、虚假领条等手段,以赵某为债权人申报资金5万元,朱某为债权人申报3万元,邓某为债权人申报3万元。

  2010年6月,该小学普九债务清偿资金分别拨入赵某账户5万元、朱某账户3万元、邓某账户3万元。赵某交给召某2.9万元,个人分得2.1万元;朱某交给召某1万元,个人分得2万元;邓某交给召某1万元,个人分得2万元。

  该院去年6月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了初查,当有关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后,很快对赵某、召某、朱某、邓某采取强制措施。不久前,该院依法对四人提起公诉,项城市法院以涉嫌贪污罪分别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召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前来该院参加座谈的代表委员了解这起案件后,纷纷给予肯定,认为检察机关“秋后算账”,值得点赞。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