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卢金增/通讯员崔颖黄彬彬)“我因水土不服身体出现不适,能否申请检察官提供帮助?”6月7日一大早,山东省东阿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检察官蔡玖一的手机接到这样一条短信,这是在押人员宋某通过“电子检察官”系统发来的。
“好的,我们会尽快核实情况,帮助您解决。”蔡玖一马上回复。随后,经向狱医、监管民警了解,确认这名在押人员因生活习俗、饮食的差异和水土不服等原因进所后时常感到肠胃不适等症状。蔡玖一与监管民警协调,建议看守所购置大米、电饭煲等,为其改善生活条件。很快,宋某的身体状况有所好转,保证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今年3月,东阿县看守所各监室门口的木质信箱全部“下岗”,取而代之的就是“电子检察官”系统。它成为在押人员和驻所检察官平时沟通的渠道。该县检察院检察长孙吉祥介绍说,以前驻所检察室和在押人员交流使用传统的木质信箱,但信箱一周开箱一次,不能及时得到回复,有的在押人员年龄大,不会写字,造成交流障碍。今年年初,该县看守所聘请软件公司共同研发了高效智能的“电子检察官”信箱系统,在押人员可以通过该系统传递文字信件和语音信件,“电子检察官”系统可以及时将信件进行收集处理,形成了集收信、宣传、预防、调查、网上问答为一体的即时交流平台。
蔡玖一说,“电子检察官”开通后,经常会收到信。以前是我们主动问,还不一定能问出什么,现在是在押人员主动咨询。很多在押人员当面说不出的话,都可以通过电脑说出来,某种程度上也能排解他们心中的郁结。
“电子检察官”不仅可以传递在押人员心声,让检察官们及时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需求,而且驻所检察室职责、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羁押期限一览表等都会在监室电子终端上公示,无须专门张贴在监室内;各类调查问卷也被预先输入系统后台,在押人员可以在监室电子终端上填写完成,系统进行自动统计并追踪每天表单的反馈情况,对于未在监室电子终端上填写的,检察官可以督促、发放纸质问卷或者单独辅导。
孙吉祥说:“随着司法改革的进行,司法公开的范围也将逐步扩大,我们的‘电子检察官’系统也随时准备增加新的功能,比如将与在押人员相关的法律文书,包括起诉书、延长告知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告知书,以及羁押环节及羁押期限等均导入系统,随时供在押人员查询。”
自该系统运行以来,共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185人次,接受申请约见97人次,帮助在押人员解决实际困难26件次,有效畅通了在押人员维权和表达合法诉求的渠道。
山东省人大代表、东阿县盛世隆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玉英得知此事,专门到检察院体验了“电子检察官”系统。
陈玉英表示:“‘电子检察官’系统在保障在押人员权利方面是一项工作创新,一经运行,确保了在押人员能够表达真实诉求,实现了在押人员与检察官之间全方位、多层面、全天候的无缝对接,不仅有利于在押人员的改造,更有利于发现监管场所职务犯罪线索,对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一些案件的侦破起到了重要作用。”
(原标题:“电子检察官”传递在押人员心声更及时 山东东阿:驻所检察室创新沟通形式获代表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