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要充分借助互联网时代信息无处不在的特点,实现“互联网+检察”。可以借助互联网,发挥所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运用网络以案释法。各类犯罪的蛛丝马迹,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去探测,运用互联网发现案件线索,提升案件的查办效率。还可以利用互联网编织起一个社会监督的天罗地网,有序地让百姓参与到监督之中。
李朋德委员:检察工作实现“互联网+” 案件查办效率提升
2018-04-04 17:22:00 来源:
编辑:施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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