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磐(湖北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全国人大代表):
当前,制售假药、危害食品安全等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而且造成的后果越来越严重,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执法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在查办民生案件中,尤其是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中,由于没有完善的标准,有关部门工作不到位,对添加剂的标准没有制定出严格、详细的标准,很多制假者很难追究。同时,在制假、售假之后的处罚上,我个人认为太轻,从而让这些制假者明知故犯。甚至有不少制假、售假者认为只要接受了经济上的处罚就可以不再接受法律处罚,没有强制性的处罚让这些犯罪分子更加变本加厉。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思考如何完善有关办案机制并推动立法,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有力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