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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对“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与“党是领导一切的”之间关系的模糊认识
2018-06-19 10:57:00  来源: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是领导一切的”,并不是意味着党要包揽包办一切,替代一切组织、机构去直接领导、直接管理社会的具体事务。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无疑需要承担与此地位职责相称的事务,需要设立与之相适应的党的机关和工作部门。但除此之外还需要设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其他机构。因此在我国,除了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之外,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关,有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有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有新闻媒体、党校、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有军队等武装力量,等等。这些机关单位和工作部门一方面接受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它们同党的机关和工作部门在职能、权责等方面有着明确的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的领导机关和工作部门上,也体现在领导其他机关单位的党组织及其党员上,体现在贯彻党的科学理论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强大执政能力上。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说,这就像“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他还用象棋棋局中的帅与车马炮的关系,形容党领导一切的地位与作用。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他还指出,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是党的领导决策核心。党中央做出的决策部署,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党组织也要贯彻落实。各行各业等各方面党组织要对党委负责,自觉向党委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情况,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尽心尽力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向党中央报告工作,这也是一个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

  党的领导和其他国家机关行使权力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党既要坚持和加强对一切国家机关工作的领导,同时也要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保证党的各级组织依照党章规定行使权利。要把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同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统一起来。

  有的人没有前提地讲党政分开,对坚持党的领导讳莫如深、语焉不详甚至搞包装,这是完全错误的。党政分开主要指将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职能分开,是针对党和政府的职能混淆、党政机构重复、以党代政、工作效率低下等现象提出来的,目的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克服官僚主义、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作风拖拉等问题,真正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保障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也有利于政府管好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邓小平明确指出:“现在提出党政分开,但不管怎样还是共产党领导,是为了更好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党的全面领导还体现在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等各个方面。一段时期以来,我们用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来说明党的领导的主要体现,这是就党的领导方式和实现党的领导的途径来说的,而不是说党的领导仅局限在政治领域、思想领域和组织领域,其他方面就不需要党来领导了,这也是一个需要澄清的认识误区。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同“党是领导一切的”之间是密切联系、相互促进的。“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规定了党的最高政治地位,为“党是领导一切的”提供了根本前提;“党是领导一切的”原则为“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削弱或否定这两个方面的任何一方,都会对党的核心领导地位造成损害。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辑:施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