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最高检召开“狠抓 ‘三个规定’落实 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新闻发布会
2020-05-12 09:14:00  来源:检察日报

  时间地点:

  2020年5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内

  容:

  最高检召开“狠抓 ‘三个规定’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的工作情况,发布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人员:

  潘毅琴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负责人

  主 持 人 :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

  防止出现“案子一进门,请托找上门”

  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答问时表示,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是对群众反映问题不管不问,而是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正当的渠道反映问题,防止出现“案子一进门,请托找上门”情况的发生。要让人民群众渐渐知道找不找都是一样的,过问不过问都会一样依法办理。

  不如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情况将记入廉政意见函

  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答问时表示,对于发现检察人员一次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情形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同时,将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不如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情况的,记入廉政意见函,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检察官入额、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严格区分应当记录报告及不需要记录报告的情形

  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答问时表示,最高检要求检察人员严格按照“三个规定”的要求,对过问或干预、插手的情况均予以记录报告。但也要求把过问或干预、插手行为与有关领导的批示、督促、指导等正常履职行为区分开来。最新的规定明确了应当记录报告及不需要记录报告的情形。

  越来越多的检察人员正在养成主动记录报告的习惯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答问时表示,随着制度实施的不断强化,现在越来越多的检察人员正在养成主动记录报告的习惯,每月初会像缴纳党费一样报告上个月的记录情况,检察人员从“他律”正在逐步走向“自律”。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