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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多举措打造“学习型党组织”
2018-01-05 16:57:00  来源:检察日报

  今年以来,在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中,亭湖区检察院党组采取三项举措,不断提高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科学发展的素质和能力,努力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严格学习制度,保证理论学习的经常性。在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的基础上,院党组提出 “五有”要求,即:年初有计划、学前有安排、学中有记录,学后有成效,年终有通报。制定了“周一例会制度”的学习制度,确保了各项学习任务的有效落实。

  开展主题学习教育,强化理论学习的针对性。结合深入开展的“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活动,该院以支部为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针对性的学习计划,采取单位集体学习,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七大项重点内容。同时,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每名党员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浮躁、虚假、懒惰、扯皮“四种病”,深入开展“四查找、四提升”,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形成剖析材料,增强学习的针对性。

  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理论学习的生动性。该院党组紧紧抓住干警思想动态及工作学习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创新方式方法。为摸清干警的思想脉搏,专门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明确职责,改进方法,完善机制。“七一”前夕,采取召开干警代表座谈会、重温入党誓词、慰问包扶村贫困党员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为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入基层乡镇农村开展调研。为提高中层干部的管理能力,开展任前教育。党组成员按照分管科室,根据自己多年的体会,与每位中层干部就“工作中如何当好一名优秀的检察官”、“生活中如何做一个高尚的人”等话题进行交流,自觉在业务上进行有传授指导,在检察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执法方面进行示范教育。(俞玮)

  编辑:万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