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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名传递法律温度的检察官
2017-11-17 17:46:00  来源:

  5月初,我作为员额检察官,审查起诉了一起聚众斗殴案。案件是随机轮案分给我的,这是今年以来办理的第二件审查起诉案件。

  被告人谌斌辉参与的聚众斗殴案,涉案人员达15人,双方在某镇繁华地带持械斗殴,案情复杂,造成三人轻伤的严重后果,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安全感。

  我1992年大学毕业后,从事法律研究工作十多年。2005年担任基层县院副检察长后,曾分管公诉工作5年,2012年担任检察长后,虽然经常研究各类案件,但直接办理公诉案件还是头一回。

  接手这件聚众斗殴案后,我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认真阅卷,撰写了30余页的阅卷笔录。接着便带着检察官助理到看守所提审被告人,逐一核对犯罪事实,我发现被告人谌斌辉虽然承认犯罪事实,但始终眉头紧锁,不断叹气。经耐心开导,谌斌辉告诉我,他远在湖南的老家生活贫困,父母年老多病,且幼子患有脑瘫,非常担心孩子的病情。我告诉他:“我们会依法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检察官的职责固然是代表国家指控犯罪,被告人的行为触犯刑律应当承担刑罚,但惩罚犯罪只是手段,教育感化被告人才是刑罚的目的和公诉工作的价值所在。提审结束后,我打了十几个电话,先后与被告人家人、所在村基层组织、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其家中情况,尝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遗憾的是,对照法律规定,谌斌辉的情况皆不符合条件。

  结合案情,我向侦查机关提出了四条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在掌握全部案件事实和相关情况后,我认真撰写起诉书,制作预案,精心准备了公诉意见书,为出庭作了充分准备。

  7月27日,亭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谌斌辉聚众斗殴一案。我作为国家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在经历宣读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讯问、举证、质证和辩论等一系列程序后,我就法律适用、罪名认定和量刑方面发表意见,总结被告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我告知谌斌辉,其幼子目前情况稳定,正在治疗过程之中,家人让其安心改造。谌斌辉听后热泪盈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通过办理这起案件,使我更加深切地认识到:我们检察官在办案中,既要严格司法,又要注重保障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既要惩治犯罪,又要注重教育感化。用真心传递法律温度,让包括被告人在内的每一个人都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人性的光芒——这,是全体检察官的共同使命,需要我们为之不懈努力!

  编辑:万晓勇